庆阳石化公司2026年大检修-炼油一部装置大检修项目(一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02-GC12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阳石化公司2026年大检修-炼油一部装置大检修项目(一标段)已由庆阳石化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庆阳石化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庆阳石化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庆阳石化公司生产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炼油一部管辖装置和区域的有关静设备(含压力容器、加热炉等)、压力管道等常规的检修项目,包括:列入炼化修理费和安全生产费实施的零星技改项目以及零购资金项目涉及的施工安装部分;相关项目的脚手架搭设、保温拆除与恢复及防腐工作;相关项目的定力矩紧固(招标人单列特殊部位法兰定力矩紧固除外;定力矩紧固工具中标人自备);相关项目的压力容器检验、压力管道检验、腐蚀检查、涡流检测、小接管检测等发现的有关问题的返修整改工作;相关项目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检测(含内外部检验)、腐蚀检查、涡流检测等涉及的有关脚手架搭设和保温拆装(含检验焊缝打磨);相关项目的阀门(包括安全阀和工艺阀门、需现场吊车配合的仪表阀门)的拆卸和安装、液位计的拆卸及安装、螺栓集中清洗(中标人自备清洗设施)、现场低标准消除等;2026年大检修已审批下达的检修计划、停工及检修过程中新增的项目工作容。按节点完成大检修前资料准备工作(检修规程、施工方案、HSE方案、工作包、排程等);完成特种设备维修报检并取得有关监督检验报告;配合招标人办理竣工验收;完成竣工资料编制、归档;完成大检修费用结算;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任务和责任;对大检修项目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估算金额2900万元。
本次招标不包含以下项目:所有动设备常规检修(含往复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泵类、风机等);工艺阀门解体检修;仪表调节阀的解体检修;安全阀试压校验;特种设备(含锅炉、加热炉、压力管道)检验检测;催化剂更换;换热器管束集中清洗试压(有关换热器管束的吊装及运输由中标人负责);换热器管束、储罐等设备防腐;小接管检测;地下污水池、污油池清理;液位计检修试压;腐蚀检查及涡流检测等专项施工以及部分检修专业技术要求高的设备检修。
具体检修项目以检修计划、现场交底、大检修工作包及排程的内容为准。
2.3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大检修结束。大检修停工前,需配合甲方做好大检修前期准备工作;检修开始暂定为2026年8月,装置停工检修统筹时间55-60天。具体停工检修时间需结合装置运行情况及炼化新材料公司的统一安排进行调整,必要时有可能调整至2027年4-5月份实施;若检修时间因甲方原因提前或推迟,将提前至少3个月通知乙方。装置检修完成后在当年需完成资料交接、费用结算。服务期限涵盖检修准备、检修实施、检修总结、费用结算等全过程。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 石油化工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 三 级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范围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7—2019)。
3.2.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范围压力容器制造A1或A2(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7—2019)。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4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炼油化工装置的大检修或新建或改扩建 业绩,业绩附合同及对应发票(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及金额页、签字页及发票扫描件)。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出现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近三年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未解决的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三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以上四方面内容承诺书)
3.5.6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庆阳石化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需提供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且本人手写签名齐全)。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7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 拟派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提供身份证扫描件,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3.7.2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7.3 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7.4上述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阶段不得同时参与项目所在区域外其他在建项目或检修项目(提供承诺函)。
3.8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要求:
3.9.1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较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无被他人讨薪而通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无拖欠民营企业欠款情况,须出具承诺。
3.9.2 投标人不得是招标人管理人员以及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经办的企业;参加项目投标、合同谈判等涉及经济往来的授权委托人也不得是招标人管理人员的近亲属以及退出领导岗位和公司的员工(提供以上两方面内容承诺书)
3.9.3投标人需提供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12.3.3质量管理指标”的质量保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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