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物流中心2025年瓶盖料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5-SY32-FW0036-01 )
本招标项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物流中心2025年瓶盖料运输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已经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物流中心2025年瓶盖料运输服务项目。运输内容为含木质托盘袋装瓶盖料,每托盘袋装瓶盖料重1.625吨(不含托盘重量),托盘尺寸为1.3米*1.1米,每车一次性运输20托盘(不得拆包)。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下发运输计划提供满足上述运输要求车辆。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按项目工作量进行据实结算。概算1000万。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共计1个标段。
2.2 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实际结算额到达1000万元为止。
2.3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 服务地点: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物流中心陈相仓库运至全国等地。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文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普通货物运输)。(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货物运输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等相关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1)至少提供5辆满足本项目运输要求的车辆。
(2)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须满足如下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须为自有,即车辆行驶证中所有人、道路运输证中业户名称为投标人,提供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扫描件;提供有效的强制保险保险单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单扫描件。
(3)每辆车须配备一名驾驶员,提供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扫描件。
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不认定为有效车辆。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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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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