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中石油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2025年大港油田公司第一批二级物资(作业与措施类石油专用化工产品)授权集中采购

2025年大港油田公司第一批二级物资(作业与措施类石油专用化工产品)授权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大港油田公司第一批二级物资(作业与措施类石油专用化工产品)授权集中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作业与措施类石油专用化工产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品类物资(12061501 防膨剂)原集采结果预估采购金额使用完毕,重新组织集采,通过前期需求调研统计和物资设备部组织的集中采购方案评审。

2.2招标范围:本次集中采购项目年度预估采购金额380万元,预估采购总金额950万元,最高限价单价3850元/吨(含13%增值税、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集中采购结果有效期自集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与集采结果有效期两个条件,其中任一条件先达,集采周期结束。

2.3交货期:自集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7年6月30 日止。

2.4交货地点:大港油田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包括天津、河北地区大港油田所属区域)。

2.5标段划分:1个。

2.6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7 交货方式:合同签订完成后,按照大港油田需求单位需求计划分批交货。

2.8质量要求:供应商负责产品包装、运输及装卸到货;产品质量保证期限要求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质保期内,集采中标供应商出现质量问题,要求技术人员2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按照需求方时间安排到达现场处理,按要求进行免费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赔偿由此给需求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因物资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物资到货产品质量合格证等随货资料要符合要求、随货备齐;需求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文件进行到货外观验收,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负责验收后30日内退货或换货,因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立即暂停供应商的交易权限,整改合格后经油田公司质量主管部门认可。

2.9其他说明:本项目必检物资按照大港油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要求进行进货检查程序,供货物资如出现检验不合格情况,一次不合格,全部退换货处理,并处罚款1万元;二次供货产品到货检验数量翻倍,加大检测比例,检测费用包含上述不合格品检测和扩大检测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复检仍不合格的产品,将上报公司或集团质量和供应商管理部门,纳入“三商”黑名单。对于出现过质量问题的二级物资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允许其参与公司的招标活动。逾期交货的处罚条款:每逾期一天按照批次物资价款5‰的比例扣除。 如果因质量问题更换产品或逾期交货导致交货时间延误,影响项目进度的,供应商还需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如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直接设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记分10分,上报集团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②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标注好投标对应的认可产品),认可产品执行标准技术内容满足本项目对应标段采购技术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技术规格书产品性能指标中标注*部分,提供认可产品执行标准并附于投标文件中)。③投标人必须为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④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之后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加盖CMA或CNAS印章的投标产品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满足采购技术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技术规格书产品性能指标中标注*部分,如提供的检验报告无法加盖CMA或CNAS印章,则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检验报告的同时,提供该第三方检验机构的CMA或CNAS认证证书扫描件或www.cnas.org.cn系统查询截图)。⑤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专业机构出具的加盖CNAS印章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如无法提供加盖CNAS印章的分类报告,则提供分类报告同时,还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的CNAS认证证书扫描件或www.cnas.org.cn系统查询截图);报告要明确产品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如果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及运输(或委托运输)资质(提供运输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如为委托运输,同时还需提供委托运输合同)。

3.2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3信誉要求: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3.4准入要求: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凭中标结果公示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3.6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③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2025年独山子石化公用工程部次氯酸钠年度代储框架(2年)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二次)

下一篇 大庆石化公司各分厂2025年活性炭(公用工程二部粉末煤质活性炭)采购
全部信息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