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用脂肪酸钠皂框架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WZ-CG-2025-0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用脂肪酸钠皂框架招标采购 招标人为 抚顺石化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脂肪酸钠皂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脂肪酸钠皂30000吨(估算全年用量)
使用功能: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脂肪酸钠皂招标采购技术方案”
技术标准: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脂肪酸钠皂招标采购技术方案”
质量要求: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脂肪酸钠皂招标采购技术方案”
服务要求: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脂肪酸钠皂招标采购技术方案”
交货地点:烯烃厂丁苯橡胶现场
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按买方实际需要分批到货。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挂账次月支付全额现款。
专用合同条款要求:
(1)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次月支付全额现款;
(2) 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
(3) 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0.1 %的违约金;
(4) 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抚顺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特殊要求:分批到货、分批结算。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为准,不保证最低使用量和送货量。如遇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动,买方有权与卖方就价格进行再次磋商,或终止合同。
(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2246元/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
3、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以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为准)
4、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内丁苯橡胶装置的成功使用的供货合同(原件或原件扫描件)、以及一份对应的使用(或试用)合格的总结。总结中须有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控制指标、使用过程、使用效果、使用结论、用户名称、用户签字、用户公章等,各项信息必须可以进行确认
5、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供应商管理-查询管理-信息查询中显示供应商状态为“暂停”、“取消”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综合查询-供应商查询-操作-查看-准入产品信息-产品状态中,显示本项目标的物的物资分类码为“暂停”、“取消准入”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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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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