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仪表开工备件买卖合同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仪表开工备件买卖合同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各化工部在ERP系统提报了一体化项目仪表开工备件物资需求计划,主要需求为烟气分析仪、PLC卡件、伺服液位计、色谱分析仪、执行机构配件等仪表配件,详见ERP系统导出开工物资招标清单。
2.2招标范围:仪表开工备件1批(参数详见ERP系统导出开工物资招标清单)。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一个中标人。
2.4交货地点:本项目交货期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90日内货到广西石化现场。
2.5交货时间:本框架合同约定交货期为收到采购订单后15日内。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元,含税13%)。
2.7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2 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 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资质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制造商、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4.2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供应商,且状态为正常,且具有【A43】和【A44】大类的物资编码,供应商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在云梦泽电子采购系统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5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提供仪表备品备件的至少一项供货业绩,供货金额大于50万元。有效业绩证明应包括以下信息:销售合同、销售发票。
3.6联合体以及分包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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