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5年钻井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二标段二次)
招标编号:ZY25-XA409-FW913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5年钻井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二标段二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针对第五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2025年定边区域及盐池区域钻井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废弃物在井场进行转移及集中合规处置,处置过程严格执行属地生态环境局相关钻井废弃物集中处置制度。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长庆油田分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长庆油田钻井泥浆不落地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及属地政府有关钻井废弃物防治规范、以及第五采油厂相关管理规定。第五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计划部署钻井158口(含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8口,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16口),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处置井数以钻井作业实际钻井数量为准。
服务内容:中标人需在接到第五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运输、处置任务后2日内开始转移处理工作,中标人在运输、处理过程中,必须承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危险废物;不得超设计能力接收钻井废弃物;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属地政府有关钻井废弃物防治规范、要求等法律法规。
2.2招标范围:第五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计划部署钻井158口(含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8口,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16口),预计总投资费用为1749万元(包含HSE费用,不含税)。井数、处置量均为预估量,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限定工作量:1.定向井:平均单井岩屑转运、处置量不超350吨,2.水平井:平均单井岩屑转运、处置量不超550吨,3.侧钻井:平均单井岩屑转运、处置量不超100吨),不超出限定工作量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服务内容进行调整。
计划提供158口井岩屑的集中处理及运输,承担所有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外协、路政、环保等相关事项。
第二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5年盐池区域钻井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计划钻井59口,投资645万(包含HSE费用,不含税)。
2.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计两个标段,每个标段需要一家服务商。投标人可以参与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评审时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已在第一标段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第二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本次进行二标段二次招标)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
2.5服务地点:第一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定边区域;第二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盐池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自建的集中处理厂应具有属地环保部门下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或自主环保验收专家组验收意见,同时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包含固体废物处理。
3.2.2第一标段非陕西境内、第二标段非宁夏境内集中处理厂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5日内取得移出地和接受地同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未承诺则否决投标)。
3.2.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为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一项类似钻井废弃物处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查验截图(须为招标文件售卖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查询的方为有效),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服务商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