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石化2025年度内贸原油货运代理服务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BYT-ZBZX-FWZB-2024-0626-0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 在国内任一港口装船到天津港石油化工码头卸船的内贸原油货运代理服务。
2.2 服 务 期 限: 2025年1月1日起至合同标的金额达到1620万元时履行结束,未达到标的金额时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2.3 服 务 地 点: 在曹妃甸港、大连港及国内任一装货港和卸货港(天津)负责货运代理服务。
2.4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至少有一名人员具有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影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全年单位财务会计报表。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经营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具有一项在国内任一港口的原油货运内贸代理服务的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和对应的发票证明资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2021年1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纪录和重大法律纠纷,须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提供网站截图)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提供网站截图)
7、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6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个月;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8、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11-18 20:00:00至2024-11-25 18:00:00 (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