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Y25-Z101-ZB-HW444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的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为进一步优化供应商资源,保证采购商品质量,规避采购风险,控制采购成本,提高经营效益,根据《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非油商品采购及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本次招标选商仅为资格筛选入围,采用品牌入围模式,只确定中标入围品牌及其提供商品服务的供应商,不涉及具体商品、采购金额及数量,也不涉及采购合同签订。选商资格中标入围后,发放入围通知书,纳入招标人非油供应商库统一管理。当招标人有商品实际采购需求时,在集中选商资格入围基础上,进行商品的采购谈判,合理确定供货商,再与投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围绕价格、履约及售后等谈判)。供应商准入以生产商为优先,因条件限制无法同生产厂家达成合作的,再选择经销商或代理商。确需经销商或代理商准入的,应按照区域合理、满足供应的原则进行选择。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3个独立标段,投标人可单独申报某一标段,也可同时申报3个标段(兼投兼中),各标段范围及需求如下:
标段 1:加油站便利店日常销售业务
招标覆盖品类:
聚焦加油站便利店高频消费需求,涵盖零食、饼干糕点、家庭食品等大类,允许投标人同时申报多个品类、品牌,具体明细如下:
| 序号 |
商品大类 |
商品中类 |
| 1 |
包装饮料 |
汽水、茶饮料、咖啡、蔬/果汁、功能饮料、水、组合装 |
| 2 |
奶类 |
液态奶、儿童奶、奶类饮料、豆奶、 |
| 3 |
酒类 |
进口酒类、国产酒类 |
| 4 |
糖果 |
润喉糖、口香糖、巧克力、软糖、硬糖 |
| 5 |
零食 |
膨化食品、坚果、果脯/凉果/蜜饯、肉脯、胶冻小吃、素食小吃、奶干/酪 |
| 6 |
家庭食品 |
粮、油、罐头、调味品/酱料、冲调类、季节性商品、生鲜日配、干货 |
| 7 |
雪糕 |
棒类雪糕、筒类雪糕、杯类雪糕、盒装雪糕、家庭装雪糕 |
| 8 |
饼干/糕点 |
饼干、糕点 |
| 9 |
面包 |
新鲜面包、新鲜蛋糕、面包、西饼、蛋糕 |
| 10 |
速食 |
包装方便食品、现做食品 |
| 11 |
日用品 |
电池/电筒、纺织品、太阳镜、厨房用品、卫浴用品、家电类、劳防用品、皮具箱包、雨具、收纳整理、时尚休闲、玩具用品、宠物类、五金、照明器材、购物袋 |
| 12 |
清洁用品 |
衣物清洁、厨房清洁、家居清洁、杀虫用品 |
| 13 |
个人护理用品 |
护发用品、沐浴用品、皂类、护肤/化妆品、剃须刀/剃须膏、美妆工具、纸类用品、卫生用品 |
| 14 |
药品/计生/保健 |
计生用品、口服药、外用药、急救品、简易器械、保健品 |
| 15 |
通讯/数码/电脑 |
通讯、数码、电脑 |
| 16 |
办公图书音像 |
文具用品、体育用品、装饰/礼品、杂志、报纸、地图、音像制品、书籍、软件 |
| 17 |
汽车用品 |
车用轮胎、油桶、车辅用品、汽车养护 |
备注:线下商品受采购权限影响,昆仑好客集采商品《昆仑好客第五期集采商品目录》(附件集采目录)不在采购范围内,集采商品由中石油昆仑好客有限公司统一规定。
交货地点:
直配模式:供应商配送至辽宁省内各加油站便利店或指定地点。
仓配模式:供应商分别统一配送至辽宁销售公司沈阳、大连中央仓。
交货时效:商品每周按订单配送1次,临时订单配送根据业务具体需要。接到订单后投标人按照要求的时间交付标的物,送达指定地点;地采商品按地市公司需求的时间交付标的物,送达指定地点;每期订单到货率不低于98%。
结算方式:采用先货后款以销定结方式,按月与中国石油辽宁销售非油分公司核对实际销售数据,结算支付商品采购款;部分商品可采用采购结算,具体以实际采购发生时商定。
退换货:加油站便利店商品支持无理由 100% 退换货(需不影响二次销售);临期商品(距保质期不足 1/3)可申请换货,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合同到期未续约的,60 日内完成剩余库存退货退场。
质量要求:商品的质量符合商品生产商制定的企业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同行业或国家同类产品的质量标准。投标人对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商品标识要清晰,商品属性和状态符合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所生产商品的执行标准号以及标准文件版本;如产品使用企业标准,应提供标准号以及有关批准文件;如通过产品、生产过程的认证认可,并在产品外包装使用认证标识,应提供认证认可相关证明文件。
经营(质量)保证金:为保障合同顺利履约,合作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缴纳贰万元经营(质量)保证金到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
标段2:线上销售业务(一件代发)
服务平台范围:线上电商平台类、非生产性物资采购(劳保用品类、办公用品类、电子材料及设备类、机械及工具类等)等商品。包括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分公司运营的线上电商平台,中油好客e站、云梦泽平台、中油即时通商城、天猫、美团、抖音、京东等,须提供线上销售授权,可提供物流一件代发商品的线上供应商,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配送方式:
①直配订单:投标人根据订单,配送至指定地点,订单到货率不低于100%。
②一件代发:投标人收到采购订单后48小时内将商品以快递方式送达指定地点或根据需求直送需求地;每期订单到货率保证100%。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投标人按招标人订单妥投确认方式已销定结。
退换货:①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②投标人负责所提供的有质量问题商品的退、换货,运费等相关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若投标人不处理的,招标人有权在货款中扣除。
质量要求:商品的质量符合商品生产商制定的企业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同行业或国家同类产品的质量标准。投标人对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商品标识要清晰,商品属性和状态符合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所生产商品的执行标准号以及标准文件版本;如产品使用企业标准,应提供标准号以及有关批准文件;如通过产品、生产过程的认证认可,并在产品外包装使用认证标识,应提供认证认可相关证明文件。
经营(质量)保证金:为保障合同顺利履约,合作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缴纳贰万元经营(质量)保证金到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线上线下分别收取)。
标段3:加油站便利店日常销售业务提供现场驻站促销服务的供应商
配送时效:供应商收到采购订单后48小时内将商品送到指定地点或根据需求直送需求地;每期订单到货率不低于98%。
交货地点:
直配模式:供应商配送至辽宁省内各加油站便利店或指定地点。
仓配模式:供应商分别统一配送至辽宁销售公司沈阳、大连中央仓。
结算方式:采用先货后款以销定结方式,按月与中国石油辽宁销售非油分公司核对实际销售数据,结算支付商品采购款;部分商品可采用采购结算,具体以实际采购发生时商定。
退换货:加油站便利店商品支持无理由 100% 退换货(需不影响二次销售);临期商品(距保质期不足 1/3)可申请换货,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合同到期未续约的,60 日内完成剩余库存退货退场。
质量要求:商品的质量符合商品生产商制定的企业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同行业或国家同类产品的质量标准。投标人对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商品标识要清晰,商品属性和状态符合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所生产商品的执行标准号以及标准文件版本;如产品使用企业标准,应提供标准号以及有关批准文件;如通过产品、生产过程的认证认可,并在产品外包装使用认证标识,应提供认证认可相关证明文件。
经营(质量)保证金:为保障合同顺利履约,合作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缴纳贰万元经营(质量)保证金到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
2.3合作时间
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2.4 招标方式:
投标参与:投标人可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须按标段分别编制并递交投标文件。
评审方式:合格制,符合招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通过入围成为准入供应商。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本项目生产商、经销商、代理商均可投标;
标段1、标段3: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授权书,授权的销售区域应包括下列其中一个:全国性总代理、大区域代理、辽宁区省级代理、中国石油特通渠道(含辽宁地区及以上)代理或者市级代理(市级代理仅接受公司驻地行政市级)。授权书应为2025年或2026年有效年度授权。
标段2:①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可提供由厂家或品牌方出具的所代理商品可在中国石油线上渠道开展销售的授权证明文件;②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目前已有的可经营品牌目录,仅提供品牌即可。
3.2财务要求
无偷漏法定税款和社会保险的不良记录(提供评审时间前一年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3年至今)承担并完成过类似业绩项目(提供合同封面、关键页及盖章页)。
3.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信息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近三年(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质量问题、事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具有健全的生产(服务)、商务管理流程和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在辽宁区域内供配货以及渠道维护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3.6质量标准符合度
商品的质量符合商品生产商制定的企业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同行业或国家同类产品的质量标准。投标人对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商品标识要清晰,商品属性和状态符合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所生产商品的执行标准号以及标准文件版本;如产品使用企业标准,应提供标准号以及有关批准文件;如通过产品、生产过程的认证认可,并在产品外包装使用认证标识,应提供认证认可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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