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尾管悬挂器框架协议物资招标
招标编号:ZY25-XJT07-WK05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尾管悬挂器属于一级定商定价物资,无目录价格。该批尾管悬挂器为塔里木油田超深、高温、高压特殊工况需求产品,执行《2024年集团公司油气试采工具产品集中采购结果公告》第四条第(四)款“对于不属于本次集中采购系列产品范围的其他特殊工况条件需求产品,使用单位可在一级供应商范围内履行规范程序实施采购,达到招标限额的应采取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结果报组长单位备案”。该批尾管悬挂器,拟在中石油集团公司尾管悬挂器〔A27040107(新)47070108(旧)〕一级供应商范围内公开招标,形成集采目录,在目录有效期内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
2.2招标范围:详见附件7:《塔里木油田尾管悬挂器物资需求明细表》
注:表中的数量为预计需求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2.3交货期:以合同期限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
2.4交货地点:塔里木油田公司物资采办事业部大二线工业园区物资共享一中心钻头钻具库。
2.5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6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有效物资供应商,开标当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中“供应商及产品状态〔尾管悬挂器 A27040107(新)〕”或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http://www2.energyahead.com或http://www2.energyahead.cnpc)内的“供应商及产品状态〔尾管悬挂器47070108(旧)〕”均显示为“正常”。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发票开具日期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井深6000米或以上尾管悬挂器(悬挂器位置4500米及以上)的使用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含井号、井深、悬挂器位置)须用户单位签字盖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无。
3.7信誉要求:无。
3.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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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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