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切割弹、尾声弹火工产品集中采购项目(二标包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4-XA302-WZ1067
项目名称:中油测井切割弹、尾声弹火工产品集中采购项目(二标包三次)
项目编号:ZY24-XA302-WZ106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中油测井切割弹、尾声弹火工产品集中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2.1.1项目背景概况
(1)本项目为中油测井切割弹、尾声弹火工产品集中采购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二级单位在境内工作地点。
(3)交货期:接到供货通知单30天内交付。
(4)质量保证期:通过验收之日起一年。
(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2年。
(6)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7)项目单位: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为中油测井切割弹、尾声弹火工产品集中采购。
标包2共21种,采购金额170万元(不含税)。
种类及规模: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2.3技术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信部或省级管理部门核准并经年审通过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产品与许可产品一致。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应由投标人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5.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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