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度防爆配电箱采购(定商定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4-XA312-WZ13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度防爆配电箱采购(定商定价)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4000万元(含13%税),采购物资品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物资大类 |
物资中类 |
物资小类 |
物资品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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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33 |
电工元器件 |
3303 |
防爆电器及装置 |
330304 |
防爆电器装置 |
33030407 |
防爆配电箱 |
2.2实施或交货地点:计划上报单位要求地点。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以合同或订单确定的日期为准。
2.4技术标准及要求:1.执行长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防爆配电箱技术规格书。详见《防爆配电箱技术规格书》。
2.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名称与本次招标标的物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需作出说明),但满足本次招标《防爆配电箱技术规格书》技术要求视为合格;当技术规格书与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执行较高技术标准。当技术规格书与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时,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否决其投标。
3.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防爆合格证及有效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认证产品涵盖招标物资,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网站信息查询截图。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bⅡB T4 Gb;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3.6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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