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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石化公司2025年日常维修及单项工程第一至四标段

辽河石化公司2025年日常维修及单项工程第一至四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SHZB-24-01-GC051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辽河石化公司2025年日常维修及单项工程第一至四标段,包括本项目为辽河石化公司各二级单位所辖生产装置及办公休息区域日常维修(不含冷换设备),以及资金渠道列支安全生产费和投资费用的单项工程项目。项目估算金额共计8520万元,资金来源为辽河石化公司检维修费、安全生产费及投资。

2.2招标范围:辽河石化公司2025年日常维修及单项工程第一至四标段,本项目为辽河石化公司各二级单位所辖生产装置及办公休息区域日常维修(不含冷换设备),以及资金渠道列支安全生产费和投资费用的单项工程项目。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炼油一部、炼油三部各生产装置及办公休息区域。其中日常维保类项目框架,最低配备人员数量39人,预估费用746万元(含日常检维修部分包干固定费用最高限价546万元、包干范围外据实签证结算部分采购限额200万元)。安全生产类项目框架采购限额600万元。投资类项目框架采购限额600万元。

第二标段:炼油二部、炼油四部及仪电运行部各生产装置及办公休息区域。其中日常维保类项目框架,最低配备人员数量37人,预估费用718万元(含日常检维修部分包干固定费用最高限价518万元、包干范围外据实签证结算部分采购限额200万元)。安全生产类项目框架采购限额800万元。投资类项目框架采购限额800万元。

第三标段:公用工程部、营销调运部及沥青公司各生产装置及办公休息区域。其中日常维保类项目框架,最低配备人员数量32人,预估费用648万元(含日常检维修部分包干固定费用最高限价448万元、包干范围外据实签证结算部分采购限额200万元)。安全生产类项目框架采购限额1000万元。投资类项目框架采购限额1000万元。

第四标段:储运部及检维修部各生产装置及办公休息区域。其中日常维保类项目框架,最低配备人员数量22人,预估费用408万元(含日常检维修部分包干固定费用最高限价308万元、包干范围外据实签证结算部分采购限额100万元)。安全生产类项目框架采购限额600万元。投资类项目框架采购限额600万元。

报价说明:本次投标报价由日常检维修部分包干固定费用、资金渠道列支安全生产费及投资的单项工程项目按结算下浮率两部分组成。其中,日常维保类包干固定费用部分最高限价:第一标段546万元、第二标段518万元、第三标段448万元、第四标段308万元;资金渠道列支安全生产费及投资的单项工程项目在执行辽河石化计价相关管理规定(如辽河石化【2024】21号文、【2016】99号文等)基础上,以实际发生工作量按照计价原则和计价标准经甲方审定后组价(不含甲供材料费、经甲方审定后的乙供材料费及执行辽宁省信息价的自购材料费)下浮率,投标有效下浮率:≥1% 。

结算时,按照中标人的中标价及据实签证部分核算总价。与每一标段中标人签订三份框架类合同,即日常维保类框架合同、安全生产类框架合同及投资类框架合同,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注:以上均为含税价格;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人员配备要求、考核办法及细则等详见《发包人要求》。

2.3 工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预计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石化公司厂区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3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财务要求

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需提供上述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石油化工装置检维修或安装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6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6.7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辽河石化公司三商黑名单。(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7项目经理要求

3.7.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7.3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 项石油化工装置检维修或安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8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9.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9.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1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 1 标段排名第一。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 1 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评标。

○其他要求

分包要求: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未经招标人许可,严禁转包、违法违规分包和挂靠等行为。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承包人与分包商对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7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标段。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2月12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100000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第一标段:83620元(含税);第二标段:94661元(含税);第三标段:104456元(含税);第四标段:73588元(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提示:1.招标代理费缴纳账号变更为《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请中标人按照以下基本户信息及附件3要求进行缴纳。另外,月末最后两个天不要缴纳代理费。

账号基本户信息:

账户名称: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银行账号:0714 0017 0922 1000 567

银行行号:1022320000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3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人:孙奇

联系电话:0427-7659730

9.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迟先生          联系电话:0427-7305807

电子邮箱:chirui@petrochina.com.cn

9.3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附件0:招标公告附件

 

 

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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