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 (工作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WZGK478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机电设备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主要是大庆油田开发事业部所需的工作站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备注: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修改为12个月)。
2.3 交货日期:用户规定期限内。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大庆)。
2.5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保证采购合同顺利签订,投标人须确定其在能源一号网相应品名(36010501工作站)准入资格为正常状态,开标当天由招标人在能源一号网中确认,中标后如因准入资格问题无法签订合同,责任自负(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此项的承诺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是招标产品制造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供应商,准入范围涵盖36010501工作站,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供应商类型为“制造商”;
3.3投标人是招标产品授权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及授权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制造商(授权制造商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供应商,准入范围涵盖36010501工作站,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供应商类型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授权代理商必须与授权制造商在能源一号网中36010501工作站存在代理关系,开标当天由招标人进行确认),授权名称可不局限于“授权书”字样,完整体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明确授权含义即视为有效;
3.4投标人必须按照附件中承诺书模板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本次招标项目所投产品不含有任何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如中标后经质检部门检测发现含有美光产品,自愿接受包括不限于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以及国家、集团公司、大庆油田采购管理规定内的其他处罚;
3.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投标人须在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的备注栏中填写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及规格型号;
3.6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或同一品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有失信行为,则保留查询截图存档,如没有失信行为,则无需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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