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长庆运输分公司普货车辆租赁项目第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A411-FW2105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长庆运输分公司普货车辆租赁项目第四标段(二次)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长庆运输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长庆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庆运输公司)提供普货车辆租赁服务,其中:半挂牵引车27台、卡车111台,共计138台。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本项目预计金额:4492.44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类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长庆运输分公司提供普货车辆租赁服务,提供租赁车数为 138 台,车辆配置详见设备配置标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4标段划分: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标段4:卡车,选取1家服务商,估算金额约为 711.53万元;
标段 |
车型 |
拟定服务市场 |
数量/台 |
估算金额(元) |
服务期限 |
中标人数量 |
备注 |
4 |
卡车(豪沃牌) |
长城钻探 |
20 |
7115345.74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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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参与评标,即可兼投可兼得,本项目每标段只需一家成交服务商。
注:招标人列出了参考品牌(生产厂家)或型号,是基于技术要求,而不是指定品牌(生产厂家)或型号,仅作为本次招标的参照。投标人须按照该类别品牌产品参与,投标产品不低于该品牌产品的综合性能或技术要求(具体情况可咨询招标人),对此投标人可提出替代,并填写投标人推荐的替代选择清单并做详细说明,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招标人所提出的参考品牌(生产厂家)或型号,此种替代不视为不响应本招标文件。若投标人替代产品无法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若中标人提供替代产品使用过程中无法满足技术需求及匹配性,招标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的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2.5服务地点:主要为陕、甘、宁、蒙区域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区域,具体依据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备有效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历日)具有至少一项普货车辆租赁业绩(需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以及发票于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模糊不清或不是类似业绩的不予认定)。
3.4租赁设备要求: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自有车辆,总数不少于项目标段需求台数(标段1卡车11台、半挂牵引车7台;标段2半挂牵引车20台;标段3卡车80台;标段4卡车20台)须提供服务车辆清单及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簿、机动车有效期内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复印件、机动车商业保险单复印件相关证明。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公告(类别)用车标准、行业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车况良好;承诺提供的车辆必须有合法的手续;承诺车辆无未处理的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其他要求:参加招标的承运商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长庆运输分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不接受与我公司有合同违约行为的服务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本项目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0月26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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