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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路运输设备-载货车辆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路运输设备-载货车辆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5-Z305-JC031

1. 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进行集中采购定商定价公开招标,现在邀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内相应准入产品范围内的一级物资供应商,参与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产品范围:

本次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属于29大类2901中类,涉及重型载货汽车(包D2)、汽车底盘(包E8)、越野货车(包G2-G3)、半挂牵引汽车(包H5),分5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包D2 重型载货汽车(燃气版)

序号

物资编码

品名

驱动形式

燃料类型

发动机马力

1

29010101

重型载货汽车

6×6

燃气

≥350

2

29010101

重型载货汽车

6×4

燃气

230-290

3

29010101

重型载货汽车

6×4

燃气

290-350

4

29010101

重型载货汽车

6×4

燃气

290-350

5

29010101

重型载货汽车

6×4

燃气

300-350

6

29010101

重型载货汽车

8×4

燃气

350-380

7

29010101

重型载货汽车

8×4

燃气

>380

8

29010101

重型载货汽车

8×8

燃气

≥400

包E8 汽车底盘-油田特种车(客车类改装底盘)

序号

物资编码

类别

驱动形式

燃油类型

发动机马力

最大总质量

1

29010107

汽车底盘

4×2

柴油

100-150

≥6000

2

29010107

汽车底盘

4×2

柴油

100-150

≥6000

3

29010107

汽车底盘

4×2

柴油

100-150

≥6630

4

29010107

汽车底盘

4×2

柴油

150-180

≥7300

5

29010107

汽车底盘

4×2

柴油

180-200

≥11000

6

29010107

汽车底盘

4×2

柴油

200-240

≥16500

7

29010107

汽车底盘

4×4

柴油

150-200

≥8150

8

29010107

汽车底盘

4×4

柴油

150-200

≥7300

9

29010107

汽车底盘

4×4

柴油

200-240

≥11000

10

29010107

汽车底盘

4×4

柴油

300-350

≥14000

包G2 中型越野货车-沙漠车(29010303)

序号

物资编码

品名

驱动形式

燃料类型

总质量

1

29010303

中型越野货车

4×4

柴油

3.5吨-12吨

2

29010303

中型越野货车

4×4

柴油

3.5吨-12吨

3

29010303

中型越野货车

4×4

柴油

3.5吨-12吨

4

29010303

中型越野货车

4×4

柴油

3.5吨-12吨

包G3 轻型越野货车-沙漠车(29010304)

序号

物资编码

品名

驱动形式

燃料类型

总质量

1

29010304

轻型越野货车

4×4

柴油

不超过3.5吨

2

29010304

轻型越野货车

4×4

柴油

不超过3.5吨

3

29010304

轻型越野货车

4×4

柴油

不超过3.5吨

4

29010304

轻型越野货车

4×4

柴油

不超过3.5吨

包H5 半挂牵引汽车-危货燃气(4×2系列)

序号

物资编码

品名

驱动形式

燃料类型

发动机马力

1

29010402

半挂牵引汽车

4×2

天然气LNG

300-380 车型1

2

29010402

半挂牵引汽车

4×2

天然气CNG

300-380 车型2

           备注:非完全行报价。

2.2 实施或交货地点:以实际签约为准;

2.3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以实际签约为准;

2.4 技术要求:遵循并执行国家相关部委颁布的汽车国家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正式注册登记,持有相应的经营资质证书,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属于加工制造企业范畴(1.对于存在特定层级关系的企业,其中承担集团化品牌销售职能的下游关联公司,以及拥有该集团化品牌旗下子品牌销售职能的企业,视为合格投标人。2.制造商为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企业包含持有重大表决权的股东,也视为合格投标人),且具备所参与包别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与经验。

3.1.2 投标人为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供应商,以及2024年载货车辆供应商新增准入招标项目中标供应商,且准入产品与投标产品一致。(“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3.1.3公路运输车辆产品-载货车辆须为国家定型产品,有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车辆认证公告、3C认证、国家环保部门发放的型式核准证书或提供公告申报材料。投标产品公告应符合所投标包名称和用途。

3.2 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3 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事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以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3.2.4 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2.5. 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以上要求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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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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