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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甲乙酮(丁酮)港口仓储保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甲乙酮(丁酮)港口仓储保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甲乙酮(丁酮)港口仓储保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输费用,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甲乙酮(丁酮)仓储保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甲乙酮(丁酮)仓储保管服务,专罐专用,项目实施地点为辽宁省港口,年仓储量约3.6万吨,最低仓储量不固定,具体仓储量均以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和数量为准。

2.2 服务内容:甲乙酮(丁酮)仓储保管服务。

2.3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运量达到3.6万吨,合同自动终止。运量和服务期限以先到为准,合同自动终止。

2.4招标范围为:甲乙酮(丁酮)仓储保管服务,专罐专用,项目实施地点为辽宁省港口,年仓储量约3.6万吨,最低仓储量不固定,具体仓储量均以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和数量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包。

2.6项目概算:402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证。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不包含甲乙酮(丁酮),应提供承诺函(承诺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增项甲乙酮(丁酮)作业)。

3.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份甲乙酮(丁酮)仓储保管服务合同,须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书面承诺)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7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投标人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需提供书面承诺)。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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