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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油田2025-2027年度脱碳二氧化碳配送服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5-2027年度脱碳二氧化碳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为节约成本,招标人将生产过程中回收的二氧化碳进行再利用。现需服务商进行配送服务,将回收的液体二氧化碳送至招标人指定的作业井。预计28000吨/年,具体吨位以实际发生为准。
2.2 招标范围:
将油气集输公司、南堡油田作业区脱碳回收的液体二氧化碳从集输公司高尚堡联合站、NP2-3LP装车过磅后,配送至招标人指定二氧化碳吞吐作业井(配送地点不含离岸人工岛)。
2.3 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4.本项目估算金额:145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氧化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2类1项、2类2项、第3类的危险品运输经营资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 的类似项目业绩,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危险化学品拉运服务项目
3.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3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6人员要求:
①至少配备驾驶员3名,均具备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提供扫描件。
②押运员3名,均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提供扫描件。
③以上人员要求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其社保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7投入的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自有的液体CO2运输车辆必须达到3台;均需提供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国有企业资产证明;均需提供检验合格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登记证;车辆随车安全附件经校验合格并全部处于有效期内,均需提供车辆罐检报告、安全阀检测报告、压力表检测报告;均为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或清洁能源、新能源车。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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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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