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天然气广安有限公司LNG工厂增设脱重烃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N221-WZ0441-01
本招标项目 华油天然气广安有限公司LNG工厂增设脱重烃项目设备采购 已由 华油天然气广安有限公司 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 华油天然气广安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华油天然气广安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华油天然气广安有限公司LNG工厂增设脱重烃项目设备采购。
2.2 项目概况:
华油天然气广安有限公司拟对现有 LNG 液化装置项目改造,新建一套脱重烃装置。
预计金额:569万元(含13%增值税)。
2.3 招标范围:
标的物:脱重烃撬一套。
因华油天然气广安有限公司LNG工厂增设脱重烃项目采用固体吸附法脱除重烃,需增设一套脱重烃装置,本次通过招标采购脱重烃撬一套。包括:集成撬相关主要设备和附属设备(V-351A/B重烃吸附器(含吸附剂),V-350吸附器再生气闪蒸罐,V-352重烃再生气一次分离器,E-350吸附器再生气换热器,E-351吸附器再生气冷却器,E-352再生气换热器,E-353重烃换热器,装置内所有必要手动阀门、安全阀及仪表阀门,装置内管道及管件,橇块钢结构,现场防爆控制柜,仪表控制系统,配套仪表、电气,橇块接口配对法兰、垫片及紧固件,橇块地脚螺栓,照明系统,随机配件及工具)等全部费用。
招标标的物明细和招标数量详见需求一览表。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69万元(含13%增值税)。本项目总价限价,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总价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详见下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位号 |
装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V-351A/B |
重烃吸附器 |
台 |
2 |
立式塔器含吸附剂且充分考虑余量(吸附剂价格单独备注出来) |
*2 |
V-350 |
吸附器再生气闪蒸罐 |
台 |
1 |
立式容器 |
*3 |
V-352 |
重烃再生气一次分离器 |
台 |
1 |
立式容器 |
*4 |
E-351 |
吸附器再生气冷却器 |
台 |
1 |
水冷 |
*5 |
E-350 |
吸附器再生气换热器 |
台 |
1 |
板翅式换热器:再生气与冷剂 |
*6 |
E-352 |
再生气换热器 |
台 |
1 |
板翅式换热器:再生气与冷剂 |
*7 |
E-353 |
重烃换热器 |
台 |
1 |
管壳式换热器:再生气与冷剂 |
*8 |
/ |
装置内所有必要手动阀门、安全阀及仪表阀门 |
套 |
1 |
本项目现场检测仪表应选用本安型,防爆等级不低于 ExiaⅡBT4,所有检测仪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 |
*9 |
/ |
装置内管道及管件 |
套 |
1 |
|
*10 |
/ |
橇块钢结构 |
套 |
1 |
|
*11 |
/ |
现场防爆控制柜 |
套 |
1 |
正压通风防爆防护等级 IP65 |
*12 |
/ |
仪表控制系统 |
套 |
1 |
|
*13 |
/ |
配套仪表、电气 |
套 |
1 |
|
14 |
/ |
橇块接口配对法兰、垫片及紧固件 |
套 |
1 |
|
15 |
/ |
橇块地脚螺栓 |
套 |
1 |
|
16 |
/ |
照明系统 |
套 |
1 |
|
17 |
/ |
随机配件及工具 |
套 |
1 |
|
投标报价为按照上表报单价和投标总报价,带*号的设备为主要设备,缺少主要设备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报价包括:集成撬相关主要设备和附属设备(V-351A/B重烃吸附器,V-350吸附器再生气闪蒸罐,V-352重烃再生气一次分离器,E-350吸附器再生气换热器,E-351吸附器再生气冷却器,E-352再生气换热器,E-353重烃换热器,装置内所有必要手动阀门、安全阀及仪表阀门,装置内管道及管件,橇块钢结构,现场防爆控制柜,仪表控制系统,配套仪表、电气,橇块接口配对法兰、垫片及紧固件,橇块地脚螺栓,照明系统,随机配件及工具)等全部费用。
2.5质量标准:
(1)按照《广安 LNG 工厂增设脱重烃装置项目脱重烃撬设备规格书》设计文件,以及设计文件中所有标准及规范、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质量规范执行。
(2)设备材料及工艺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地方强制性规定,设备材料合格率1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交货地点: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华油路北段1号LNG工厂。
2.7供货周期: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供货期小于100天。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固定式压力容器)。
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2项集成撬生产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中集成撬采购内容页、合同签署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所附资料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
3.人员资质要求
3.1 销售经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少于1项集成撬销售业绩,业绩必须在投标单位内。提供销售业绩合同。
3.2 售后经理:售后经理可以由销售经理兼任,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少于1项集成撬售后服务,业绩必须为在投标单位的售后业绩。提供现场售后服务照片、售后服务确认单等。
以上人员应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1、2022、2023年的审计报告扫描件,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6.承诺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承诺近三年内未发生以下情况或失信行为:
(1)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3人及以上受伤,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未因集成撬质量原因造成人员死亡或3人及以上受伤的;因集成撬质量原因导致疏散、转移人员10人以上的;因集成撬质量原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造成跨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事件事故。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或相关消费措施;
(4)被法院或其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判定为违法分包、转包、违规用工。
(5)类似项目因不当履约被项目单位处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受到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3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不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6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7.7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以上7.1-7.3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7.4-7.6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7.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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