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西北甘肃分公司2025年液体化工产品(丁烯-1)公路运输服务FK054项目
招标编号:ZY24-XJX08-FK054-00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1项目内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西北甘肃分公司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液体化工产品(丁烯-1)公路运输服务商作为补充运力。
2.1.2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西北甘肃分公司提供国内各炼厂、客户、城市之间液体化工产品(丁烯-1)公路运输服务,配送总量预计2.7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最高限价表;
承运介质 |
服务区域 |
起始地点 |
到货地点 |
运距 |
运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报价 |
(公里) |
(含税) |
(%,含税) |
|||||
丁烯-1 |
兰州 |
兰州 |
榆林 |
800 |
元/吨公里 |
0.519 |
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下浮 % |
报价形式:下浮率,含税:9% 。
报价要求:
(1)报价所涵盖的范围:此项目报价为含税单价,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具体见报价一览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报价包含不限于车辆油料、过路过桥费、修理、保险、驾押人工等所需进行的一切工作内容的费用摊入。如报价表中未列出,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在其它款项下已进行综合计算,勿需附任何说明;招标人不再为服务方提供额外的费用。
(3) 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4)投标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以0.5%的整数倍进行下浮。签订合同时按下浮率计算后的价格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5)本项目采取一票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结算方式: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招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收货人签收单证、交货确认文件等)后6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至中标人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顺延付款直至收到前述资料,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说明事项: 该项目最高限价为基准价。最终执行价实行兰州石化公司的价格联动机制,具体以招标人公布的当期价格通知单为准)。
2.2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3 服务地点:招标方指定服务区域。
2.4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资金:1122万元(含税)。
2.6项目标段划分:不划分。
2.7项目单位: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西北甘肃分公公司。
2.8项目承办人: 闫骊明 ;
联系方式: 15929959913 。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3 资质要求:出具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该项目同类液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 2 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模糊不清或不是该项目同类液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应提供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截至投标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2023年12月份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6.自有设备情况: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服务本项目所投标段的自有运输车辆(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6轴罐车),且数量不少于 5 辆。运输服务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车头、车挂)、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机动车登记证书(车头、车挂)、排放标准国五及以上证明(环保清单)。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3.7.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或者相关投标资料);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保险公司、交管部门等第三方的相关证明。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以*查询结果为准。
3.8.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过货物盗窃等数质量事件、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货物泄露造成环境污染、发生行贿受贿案件的,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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