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分公司上汽荣威C5发动机油复合剂物资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华东分公司上汽荣威C5发动机油复合剂物资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09-WZ6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东分公司上汽荣威C5发动机油复合剂物资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东分公司上汽荣威C5发动机油复合剂物资项目
2.2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润滑油分公司现需要采购上汽荣威C5发动机油复合剂,规格为桶装或散装,预计采购量320吨。
2.3物资数量:上汽荣威C5发动机油复合剂320吨。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的实际生产需求所下达的送货订单,按订单需求量,交付期限为下单之日起20天。
2.5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润滑油厂。
2.6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包。
2.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2.9付款方式:按中标单价计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以银行存款方式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
3.2 国产物资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进口物资投标人可以是标的物制造商或代理商、贸易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贸易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函。
3.3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3.4 投标人需提供 2023年至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23年至2024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不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5.1-3.5.3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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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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