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厂2025年5-7月高硫基础油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 ZY25-SH09-WZ605C
本招标项目克拉玛依厂2025年5-7月高硫基础油采购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投标人按规定格式报价。
标包 |
物资名称 |
预计需求量(吨) |
到货地点 |
1 |
高硫基础油 |
600 |
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镇 |
注:上表中采购量为预计采购量,具体采购时按实际需求量供应。
2.2结算方式:银行存款。
2.3交货期:可按需分批次供货。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 2024年度(如2024年无法提供,可提供2021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必须包含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2022年至 2024年度(如2024年无法提供,可提供2021年-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必须包含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不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经测算,投标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形的(每一年度),投标将被否决。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www.gsxt.gov.cn)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1-3.3.2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3.4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http://bid.energyahead.cnpc/#/dishonesty)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3.5开标当日未被*(http://bid.energyahead.cnpc/#/blacklist)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4.1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承诺符合标的物运输等方面的质量安全环保要求(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2投标人应具有供货组织方案,拥有所投标包的供货能力,生产及销售网络健全,交货保证措施到位(需提供相关材料)。
3.4.3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质量指标要求,严格执行中标价格,诚信供货。如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其他违约行为,愿意承担取消供应商资格,列入黑名单的后果(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分包要求: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分包应满足下列要求:
3.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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