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4-XN528-W0043-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4-2027年直流屏、UPS及EPS电池采购框架协议,招标人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准备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4-2027年直流屏、UPS及EPS电池采购框架协议。
2.2 项目概况:云南石化公司变电所、机柜间内的直流屏、UPS及EPS蓄电池因容量衰减严重,计划对衰减较为严重的蓄电池进行整组更换,计划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本次招标最高限价490.3万元(含13%的增值税)。
2.3 招标范围:
云南石化公司全厂变电所、机柜间内的直流屏、UPS及EPS需整组更换的蓄电池,预估数量见下表。
序号 |
容量(Ah) |
单体电压(V) |
规格尺寸(长*宽*高)单位mm |
单价(元)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预估数量 (节) |
总价 (元) |
1 |
45 |
12 |
229*177*230 |
|
1400 |
160 |
|
2 |
50 |
12 |
229*177*230 |
|
1450 |
631 |
|
3 |
60 |
12 |
229*177*230 |
|
1590 |
190 |
|
4 |
78 |
12 |
344*177*230 |
|
2680 |
30 |
|
5 |
80 |
12 |
344*177*230 |
|
2700 |
159 |
|
6 |
94 |
12 |
344*177*230 |
|
3000 |
60 |
|
7 |
98 |
12 |
344*177*230 |
|
3100 |
72 |
|
8 |
101 |
12 |
344*177*230 |
|
3120 |
54 |
|
9 |
112 |
12 |
344*177*230 |
|
3200 |
141 |
|
10 |
131 |
12 |
498*177*230 |
|
3250 |
66 |
|
11 |
138 |
12 |
498*177*230 |
|
3270 |
186 |
|
12 |
144 |
12 |
498*177*230 |
|
3300 |
126 |
|
13 |
151 |
12 |
498*177*230 |
|
3350 |
72 |
|
14 |
343 |
2 |
178*154*314 |
|
1530 |
48 |
|
15 |
411 |
2 |
178*154*314 |
|
1810 |
208 |
|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上表。
2.6计价方式:人民币,固定单价,国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含物资价格、投产试运行所需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专用工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设计费、检验费、资料费(含数字化交付资料)、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投产保运服务费、培训费等全部费用,含13%增值税。
2.7交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安宁市草铺镇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厂区。
2.8交货期: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供货。
2.9报价要求:
2.9.1. 报价要求:投标人需要对附件一每种容量的电池进行单独报价,且每种容量电池的单价应在合理范围之内,每种型号的电池单价报价不得超过该项最高限价。
2.9.2. 投标报价总价:每种型号的电池单价与预估数量乘积计算单项总价,所有电池的单项总价求和计算投标报价总和。投标报价总和包括货物的报价、运输、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13%增值税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2.9.3.投标报价包含且不限于附表中所需的其它配套物资等产生的一切费用。
2.9.4.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约定增值税税率如与法律法规不符,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的原则,遵从法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重新计算确定合同价税合计金额。
2.9.5.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2.9.6.本次采购的蓄电池质保期不低于6年,质保期内蓄电池不满足工作要求,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同品牌产品。
2.9.7.供货蓄电池的尺寸不得大于现有蓄电池尺寸。如需更换现有的电池柜,由供货商负责更换。具体见蓄电池技术要求5.3及“附件一”。
2.10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直流屏、UPS及EPS铅酸蓄电池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投标人必须是标的物的生产制造企业或进口品牌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独家代理商。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则必须要取得进口制造商授权的独家代理(若多家投标人代理同一品牌的产品,或者代理商和被代理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一同参加本次投标,其投标均被否决),需提供授权书。授权期限需涵盖本项目整个运行周期,包括质保期。投标人为电池制造商的,需提供所投标的电池为投标人自行设计、生产制造的相关资料及近期生产车间、生产线相关的照片、视频等。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的(UPS或直流屏用)该品牌蓄电池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需达到200万及以上的蓄电池供货业绩合同(框架合同可以作为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每份合同应有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未提供发票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3.5、所投标产品需满足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签订合同前需先签订技术协议。
*3.6、财务状况: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7、投标人需书面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经济方面的违法、违规记录行为,无影响本项目运行的法律纠纷。未处于被国家、相关行业、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各地区公司因质量问题、违约失信行为资质暂停期内或终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等不具备投标资格。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投标产品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在国家相关部门抽检产品中没有出现不合格情况。对第五章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认真研读本项目技术要求,所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15天(日历日)内需与云南石化公司完成技术协议的签订。
*3.8、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9、本招标文件中的“*”号条款为否决项,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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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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