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5年牛、羊肉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5-XA605-WZ068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5年牛、羊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5年牛、羊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5年牛、羊肉采购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预计采购金额208万元(包括货物本身价格、13%增值税、HSE费、包装费、运杂费等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本项目不承诺采购量,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采购计划为准。货物需求一览表下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草原红牛肉 |
斤 |
26000 |
40.00 |
1040000 |
|
2 |
靖边山羯羊肉 |
斤 |
26000 |
40.00 |
1040000 |
|
合计 |
|
|
|
2080000.00 |
|
本次采购物资不限制品牌(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若出现品牌、厂家或型号则仅作为技术、规格及功能、品质的参考,是基于产品质量及口感的考虑,便于后期使用),但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及实现功能、品质应等同于或优于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要求,同时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交货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长庆油田第四采油厂各员工食堂及银川片区员工食堂,要求分批次将食材送至指定地点。具体包括:
2.2.1靖边至凤凰山各作业区食堂点(包括生活点、倒班点、井区、站点等):云盘山作业区7个点,最远路程101公里;白于山作业区5个点,最远路程65公里。
2.2.2 靖边至凤凰山各作业区食堂点(包括生活点、倒班点、井区、站点等):艾家湾作业区7个点,最远路程111公里;大路沟作业区5个点,最远路程96公里。
2.2.3 靖边至靖边油区各作业区食堂点(包括生活点、倒班点、井区、站点等):麒麟采气作业区3个点,最远路180公里;化子坪作业区7个点,最远路程85公里;杨米涧作业区6个点,最远路程89公里。
2.2.4靖边至生活基地各食堂点:凤凰山基地3个点(倒班点食堂、井下食堂、生产保障大队特车队食堂),最远路程68公里;靖边基地产建项目组(靖边)食堂1个点。
2.2.5银川食堂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燕鸽湖石油基地附近):长丰食堂。
2.3 供货期限:每月按各食堂要求送货4批次,节假日或紧急情况随要随送。
2.4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 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五章 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新成立公司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未涵盖预包装食品的企业,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或相关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证明资料,且备案经营种类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
3.3 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公用事业部发布的公用事业“三商”资源库中食材采购资格招标项目入围的供应商,否则否决其投标。食材采购资源库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均无行贿犯罪。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2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且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相关标的物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6.3 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被查实存在该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