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离心式消防水泵采购(带量)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A312-WZ6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离心式消防水泵采购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预估采购金额: 311万元,消防水泵利用电动机带动叶轮旋转,从而使水流进入泵内,然后通过泵体和出水管道将水输出。消防水泵被放置在水中,因此其进出水口均位于水面以下。当电动机启动时,叶轮开始旋转,水被吸入泵内并经过泵体的特殊设计,使水受到产生的压力,从而通过出水管道输出。整个过程是通过电力传递转动泵的机械部件,以达到将水从下层抽到上层的目的,从而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物资大类 |
物资中类 |
物资小类 |
物资品名 |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45 |
消防器材 |
4501 |
消防设备 |
450101 |
消防泵 |
45010106 |
消防水泵 |
2.2实施或交货地点:长庆油田所属各二级单位。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以合同或订单确定的日期为准。
2.4技术标准及要求:本项目标的物执行《电动离心式消防泵技术规格书》、《柴油离心式消防泵技术规格书》,当技术规格书与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执行较高技术标准。当技术规格书与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2.5招标结果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3.3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因连续三年无交易活动被长庆油田暂停交易权限的供应商,可在开标前申请恢复交易权限参与投标;因标的物由一级物资降为二级物资被暂停产品交易权限且无管理单位的供应商可参与投标,中标后纳入长庆油田管理。
3.5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
3.6投标人应具有标的物的销售业绩(提供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网查询的发票及对应合同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在开标日前90天内视为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