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BGP24M-BID03-1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物探2024-2025年度RAID磁盘阵列定商定价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东方地球物理公司地震资料综合解释和科研攻关对于磁盘阵列的应用需求,组织实施本次所需磁盘阵列“定商定价”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已经审批的预测计划,解释科研用RAID磁盘阵列预计数量为17套,估算含税金额为288.15万元。本项目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6日在中国石油招投标网发布公告售卖标书,根据相关法律程序规定,购买B包招标文件并最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按照集团公司、公司物资采购招标相关规定,组织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框架协议招标),若本项目投标人少于3个的,直接转为谈判采购。
2.2招标范围:磁盘阵列
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序号 |
名称 |
规格或技术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单价(单价/人民币含税万元) |
最高限价金额(总价/人民币含税万元) |
执行标准 |
1 |
RAID磁盘阵列 |
详见附件2:磁盘阵列技术规格书 |
17 |
套 |
16.95 |
288.15 |
详见附件2:磁盘阵列技术规格书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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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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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为框架协议招标采购,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
2.3交货时间:按照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其中2024年采购合同签订或采购订单下达后40天内完成交付,不晚于2024年12月30日。
2. 4交货地点:按照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约定的国内指定交货地点。
2.5结算方式:货物验收合格,收到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6个月内通过银行电汇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全部款项。
2.6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要求质保期为原厂3年,原厂质保期内,提供包括免费维修、更换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
2.7计价方式:到货交付价格,含13%增值税(遇到国家税率调整执行新税率),含运输、质保、安装调试服务直至交付完成的所有费用。
2.8协议有效期(适用于框架协议):协议签订之日起1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必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潜在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证明资料或授权证明资料,同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代理或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须有生产厂商公司公章。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同一品牌相同配置磁盘阵列多名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投标报价最低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问题(提供承诺书);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②、③附网站截图,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如制造商成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可提供公司内部财报。潜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规表现,成立时间满两年以上,且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影响采购交易的违法违规记录。
3.5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6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注意:以上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请各位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条款细节并逐条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