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智能化工厂信息化机房采购施工项目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智能化工厂信息化机房采购施工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油区东侧,占地约308公顷。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项目资金自筹,已完成基础设计(其中智能化工厂项目中所涉及的软件及技术服务已与昆仑数智完成合同签订,但不包括信息化机房、边缘计算平台、网络信息安全及配套硬件等的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本次项目为信息化机房所涉及的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
根据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工程建设需求,需在化工中心控制室主项提供的机房基础上部署和配置IT机柜,用于安装承载智能化工厂业务系统的计算和存储资源,保障化工厂区重要信息系统可靠运行,确保业务连续性。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智能化工厂信息化机房内的UPS系统、服务器机柜系统、封闭冷通道系统、制冷系统、配电系统、管控系统和配套综合布线系统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系统集成等。
本次信息化机房按照约120平米分两个空间进行设计,包含机柜间约90平米、UPS间约30平米。UPS间包括1套独立模块化UPS和配套的配电柜,本次模块化UPS采用≥150KVA,2+1模块化冗余,备电45分钟。机柜间用于信息设备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IT机柜、配电列头柜、空调配电柜、列间空调、管控系统等。
承包商负责信息化机房设备材料的采购、包装运输保管、安装施工、系统集成、现场测试、系统调试和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保修等其它相关服务。
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附件1《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智能化工厂信息化机房询价书》。
包括但不限于:
采购部分: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均由投标人采购,且负责设备材料的包装运输保管等。设备及材料采购中,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施工部分:
①信息化机房由投标人在实施前根据现场实际进行深化设计,并经广西石化确认后进行施工安装,以及与之相关的检验、系统集成、调试、验收、试运行等所有相关工作、资料归档(包括EPM系统资料归档)、维护培训、后续服务、竣工验收等工作;提供技术培训等工作,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修补和质量保修结束。
②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必须投入的安全设施、施工措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次日起,65天内完成设备到货验收,到货验收后35天内完成安装施工及调试。
2.4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2.5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含增值税。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1个中标人。
2.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状态正常,且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2安全环保健康要求:
3.2.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2.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2.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3.3财务和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
3.3.2投标人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存在行贿犯罪(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供评委参考。
3.3.3投标人须提供书面的企业信誉承诺,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供评委参考。
3.3.4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5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4投标人资质要求:
3.4.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机柜、UPS)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4.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必须出具声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1)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2)投标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3)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投标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
(4)投标文件中货物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
3.5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3年(2021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项已完工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信息化机房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主要建设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关键页扫描件)(或合同系统截图)、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且扫描件、发票字迹和印章清晰可辨,无手写字迹、无涂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项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6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
3.6.1本项目机构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简历、资质证书以及能体现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任命文件或签字的证明材料等;所有派往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并且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需提供投标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且投标文件中的关键人员必须和实际到场人员一致(除不可预料的突发情况及不可抗力外),否则将按照合同约定对于项目经理更换的,收取投标人3万元每人次的违约金;对于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更换的,收取投标人1万元每人次的违约金。
3.6.2在本项目工作期间,项目机构的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兼职其它项目(含广西石化项目)。应保持项目机构人员稳定,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更换的,应以书面形式报业主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但是对于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无论何种原因的人员变更都必须经甲方审核并书面批准,且不得以低代高,需提供承诺书。
3.6.3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如下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具有3年及以上信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2)安全员要求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以上人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封面页、建设内容页、金额页和签署页、合同需能够体现作为相应岗位或提供相应的业主证明),所有证明材料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采购承诺:
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工作承诺函,承诺该项目的所有物资采购按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和广西石化公司对于物资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见附件5《采购工作承诺函》。
3.8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及分包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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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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