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TX-SJ-W028-3-2
本招标项目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满足宁夏同欣恒泽公司马坊、玄马、乌审旗、庆阳井控车间、定边井控车间、大修队营部、新能源项目部等一线生活保障点208人用餐,需采购米、面、油、蔬菜、蛋类、干调、杂粮、禽类、水产、水果等食材。具体采购数量和种类暂时无法确定,具体以实际供应量和市场调研单价为准。如在工作量不足的情况下,则存在工作量减少或无法安排的风险,招标人不承担工作量减少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进行适当调整。
2.2 招标范围:2025-2026年食材采购项目;
2.3 交货期限:每批次货物自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单(采购订单)之日起4小时内交货。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供应商上年度供货情况进行评价;在供货范围、供货内容、供货标准和签约单价不变的条件下,根据当年投资计划安排,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如果因招标人政策调整导致的项目取消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该结果不被沿用,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果招标人在本项目当年执行结束后重新招标,执行重新招标结果。
2.4 交货地点:乌审旗基地、内蒙区域大修队部等。
2.5 质量保证期:无。
2.6 计划投资额:人民币(大写)陆拾伍万伍仟捌佰圆整,(小写)65.58万元(不含税、含运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第一年: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柒仟玖佰圆整,(小写)32.79万元。
第二年: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柒仟玖佰圆整,(小写)32.79万元。
2.7标段划分:需1名供应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具体内容 |
备注 |
第三标段 |
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 |
2025-TX-SJ-W028-3 |
乌审旗基地、内蒙区域大修队部等食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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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取末位淘汰,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投标人的为中标候选人。
备注:
投标人选择以上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多投无效。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若投多个标段,后序标段出现同一投标人的否决其投标。(如已参加本项目第一次组织的第一、第二标段的投标,请谨慎考虑是否参加本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法人企业对其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食品)销售。新成立公司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企业,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或相关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证明资料,且备案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食品)。提供: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上报备取得赋予的验证码),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经盖章的2024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分支机构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上报备取得赋予的验证码)。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食材供货业绩。
提供:
(1)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合同首页;②签字页;③合同或合同附件体现食材供货相关内容)。
(2)对应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以上)。
(3)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4 投标人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未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或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失信条款: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⑤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超过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⑤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且再次发生的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注:投标人失信分由评委在开标当日评审时在*和长庆油田招标和承包商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失信公告,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以评委在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失信公告查询结果为准;如同一失信行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最重的处理结果为准。
3.7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须为企业自有员工,人员年龄均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若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认可。拟派本项目需配送人员1人。
提供:
(1)身份证影印件;
(2)劳动合同影印件;
(3)健康证。
3.8车辆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至少1辆配送车,且配送车辆应为冷藏车辆。
自有车辆提供:
(1)行驶证(含正本、年检合格证明);
(2)车辆照片(清晰可见车牌号码);
(3)强制险保单;
(4)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影印件;
租赁车辆提供:
(1)行驶证(含正本、年检合格证明);
(2)车辆照片(清晰可见车牌号码);
(3)强制险保单;
(4)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影印件;
(5)租赁合同(或协议)。
3.9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
3.9.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 。
3.9.2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9.3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10 其他要求
3.10.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0.2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0.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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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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