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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Ⅰ冷库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Ⅰ冷库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XJHQ-2024XM02-MMSB-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 120 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由中石油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项目利用塔里木油田丰富资源, 建设 2×5 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等多套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全场性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Ⅰ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单机试车、预试车、中间交接及配合发包人完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数字化交付和性  能考核等工作;完成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编制及归档,合同由新疆寰球工程公司签署。本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建设地点: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Ⅰ内。

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见冷库技术询价文件。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Ⅰ施工现场。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及零部件应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到货质量检验管理规范QSY13474-2024》的相关要求,对于必检物资,以及按照标准需理化检验的物资,投标人在物资出厂前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该批次物资检验合格报告(证书),以此作为招标人入库检测的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自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前30天,投标人应有相关集装箱式冷库,至少1项有效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注: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双方盖章页】及销售发票复印件。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最终用户签章的成功运行业绩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供货、现场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

4.投标方提供五年以来无类似所供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说明,不提供说明或有重大质量事故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6.不接受贸易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7.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

7.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其他: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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