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中石油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气动执行机构108套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气动执行机构108套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气动执行机构108套采购采 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动执行机构108套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气动执行机构108套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为:

气动执行机构108套。

2.2.2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2.2.3最高投标限价:180万元。

固定总价(项目实施现场车板交货价格)。报价应包含设备材料费、设计费、制造费、开车备件、专用工具(如有)、包装费、运输费、文件资料费、现场服务、指导安装、调试费、税费(13%)等一切费用。

2.3使用功能、技术要求、质量要求:见MR询价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2.4交货地点:广西省钦州市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现场。

2.5交货时间要求:2025年2月20日前完成全部交货。

返回资料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 个工作日内提交满足深度要求的返资条件。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与招标方的技术负责人完成详细技术协议的签订,技术协议内容与招标文件及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不得有实质性背离。

2.6付款方式:

(1)到货款:货物到达项目现场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货款

(2)调试款: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并收到业主签发的中交证书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货款;

(3)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

2.7质保期:设备调试合格正常运行使用 12 个月,或货物到现场并经采购商检验合格后 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8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配合安装和调试工作、试运转(包括制造车间和安装现场)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书面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

3.1.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投标人如具有中国石油合格供应商资格,其准入资格须在有效期内且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为“正常”,其它均为无效。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具有至少一份气动执行机构供货合同且该合同中气动执行机构数量不低于50台。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销售合同、对应的技术附件及对应全额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业绩明细表包括所供产品名称、型号、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投用时间,业绩可考察。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满足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录及名单中但已被移出;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3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4.4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5其他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供货气动执行机构未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运行事故。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投标人须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库车地区维修类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下一篇 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射孔器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运输服务

推荐项目

全部信息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