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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采油现场危险废弃物外委处置招标公告

2025年采油现场危险废弃物外委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 2024100224ND009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含油污泥、含油浮渣、含油岩屑及含油沾染物等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弃物处置相关规定,需要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合规处置。计划文号:油辽庆发【2024】51号,金额15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将庆阳勘探开发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含油浮渣、含油岩屑及含油沾染物等危险废物(预计产生含油污泥(浮渣) 1000 吨、含油岩屑 20 吨、含油沾染物 50 吨),定期送往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或利用,暂存、转运和处置或利用过程应严格落实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甘肃庆阳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①具备有效的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许可),其中核准经营处置或利用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8(071-001-08)、HW49(900-041-49)(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或利用)。②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三类、危险货物九类、危险废物)。③危险废物处理场地和设备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要求,固定场所处理设施取得环评批复及验收。(以上需提供经验许可证和环评批复及验收的原件的扫描件)

3.4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人员1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资格证书;每台车需配备1名驾驶人员及1名押运员。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押运证(提供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资格证书扫描件,驾驶员驾驶证及危险货物运输从严资格证扫描件,押运员证)。

3.5车辆要求: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转运车辆2台及以上危险废物专用车。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车辆为第三方运输单位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扫描件)。

3.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须具有类似含油污泥处置或利用业绩。(合同签订和发票开具均在此期间,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并提供发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8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9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10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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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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