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运行保障公司货物捆绑转运钻具和套管滩涂道板铺装及拆卸及应急抢险等装卸搬运服务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4FWGK584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因字数限制,该项目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名称为:“2025年运行保障公司货物捆绑转运钻具和套管滩涂道板铺装及拆卸及应急抢险等装卸搬运服务”请投标人以此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编制并上传投标文件。
一是负责我公司为钻井队提供转运钻具和套管运输任务过程中,管材物品的装卸、搬运等工作,在翻浆期、雨季,施工现场不具备车辆通行条件情况下,需人工在泥水中搬运钻具和套管工作;
二是主要业务负责我公司为钻井队搬迁运输服务过程中,货物装卸及辅助捆绑业务,确保运输过程安全以及避免货损货差情况。
服务标准:必须按照我公司相关要求,提供生产所需装卸搬运人员数量,按照要求进行货物捆绑作业或装卸搬运作业,做到服从指挥、随叫随到,正点报到,安全快捷保质保量的完成指定的装卸搬运服务。
投标人信誉:因生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导致经常存在生产任务集中期用人高峰,随后生产间歇期少量用人,每天用人有时差额近100人,因此,投标人必须具备能够随时满足我公司生产高峰期所需的装卸人员数量,在无生产工作任务时,不支付任何费用。
计费依据:按照中标单价价格,以每天实际用工人数及工作小时结算;
受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本章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 前7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确定前5名为中标人,工作量按照第一名202万、第二名185万、第三名168万、第四名152万、第五名135万分配,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在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为5人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4名为中标人,工作量按照第一名202万、第二名185万、第三名168万、第四名152万分配,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剩余工作量重新招标;在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为4人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3名为中标人,工作量按照第一名202万、第二名185万、第三名168万分配,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剩余工作量重新招标;在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为3人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2名为中标人,工作量按照第一名202万、第二名185万分配,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剩余工作量重新招标;在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等于2人时,可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第1名为中标人,按照工作量按照第一名202万分配,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剩余工作量重新招标。如果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中有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组织重新招标,但应报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2.2 招标范围:计划投资842万元,含税,提供井队搬迁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捆绑、转运钻具和套管、滩涂道板铺装及拆卸及应急抢险等装卸搬运服务
一是负责我公司为钻井队提供转运钻具和套管运输任务过程中,管材物品的装卸、搬运等工作,在翻浆期、雨季,施工现场不具备车辆通行条件情况下,需人工在泥水中搬运钻具和套管工作;
二是主要业务负责我公司为钻井队提供运输服务过程中,货物的装卸及辅助捆绑业务,确保运输过程安全以及避免货损货差情况。
因生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导致经常存在生产任务集中期用人高峰,随后生产间歇期少量用人,每天用人有时差额近100人,因此,投标人必须具备能够随时满足我公司生产高峰期所需的装卸人员数量,在无生产工作任务时,不支付任何费用。必须做到服从指挥、随叫随到,正点报到,安全快捷保质保量的完成指定的装卸搬运服务。
标段划分:2025年运行保障公司井队搬迁运输过程中货物捆绑转运钻具和套管滩涂道板铺装及拆卸及应急抢险等装卸搬运服务 估算金额842万元(含税)。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地区、海拉尔地区以及大庆市周边钻井队施工井场等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842万元(含税)
2.6技术要求:见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要求投标人需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投标人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列为黑名单。
3.5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6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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