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25年催化裂化装置/连续重整装置/制氢装置除氧剂买卖合同
招标编号:24-P-S-502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25年催化裂化装置/连续重整装置/制氢装置除氧剂买卖合同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物资采购部接到炼油一部、炼油二部提交的2025年三剂采购计划。要求采购炼油一部催化裂化装置、炼油二部连续重整装置、加氢装置生产所需要的除氧剂。其中,炼油一部催化裂化装置需要采购110吨除氧剂、炼油二部大制氢装置需要采购32吨除氧剂、炼油二部重整芳烃装置需要采购11吨除氧剂。
2.4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物流仓库。
2.5交货时间:2025年2月10日前。
2.7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2 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 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3.3.2投标人在*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3.4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股份公司物资供应商库内制造商,且状态为正常,具有13021304八位品名准入。供应商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能源一号网(电子采购系统2.0)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5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至递交投标文件规定截止日前1个月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商的除氧剂至少有1套石油化工行业催化裂化装置(要求规模250万吨/年以上)连续使用1年以上的应用业绩。提供的业绩需附最终用户连续使用一年以上的业绩证明和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方为有效业绩(发票金额清晰可见,否者对应业绩不予认可。)
3.6 联合体以及分包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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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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