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30/1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脱氧剂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 15119138D0290-PE-PB-108 )
本招标事项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30/1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脱氧剂采购,招标人为中石油华东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人对以上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总承包,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招标事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 |
1 |
脱氧剂 |
11 |
M³ |
2025/4/30 |
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30/1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 |
说明:1)报价要求:上述数量不包括运输、包装、装填等的损耗量,投标人根据装填体积计算数量并适当考虑备用量(含在本次报价中)。
2)商务计价方式:人民币,固定总价,不做调整。合同价包括产品价格、包装、运输、服务、保险费、利润、税金(增值税13%)等所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无此类问题的承诺及银行资信证明。
3.4 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2023年3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 投标人承诺投标产品不涉及专利技术侵权行为,并承诺如发生侵权诉讼,由其独立负责。
3.6 投标人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7 投标人在*失信分数应小于8分。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
3.8 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并具有标的物的制造、供货及售后服务等能力。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9 投标人必须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应按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的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做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货物安全,避免环境污染。涉及危化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涉及易制毒的须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10 投标人应为中石油能源一号网中合格供应商,供应商状态应为“正常”,供应商类型应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网络截图。
3.11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自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境内碳二回收装置脱氧剂成功使用业绩至少一项,同时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表须附所供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使用、购置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证明其业绩的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及与其相对应的发票(网上税务系统可验证发票)及用户证明,并由投标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果投标人提供年度框架合同或代储代销合同,则须提供订货通知单或销售发票扫描件为有效证明文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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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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