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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压缩机配件框架采购项目(二次)

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压缩机配件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压缩机配件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中标人需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现场基本情况:本项目现场(交货地点)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阳光岛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LNG接收站内,距离如东县城约40km,岛上无公共交通系统,无住宿条件,岛上有食堂对外经营,可满足投标人基本餐饮需求,投标人自行组织通勤住宿。距离阳光岛最近的服务依托为约24km的长沙镇,交通便利可满足投标人日常生活生产需求。进入阳光岛要通过11km的陆海通道黄海大桥,此桥为唯一的陆海通道。招标人有义务协助中标人后期上岛(包括送货、卸货、售后服务等)办理相关手续,目前货物运输上岛专用途径尚未开通,成交人送货上岛建议联系顺丰物流公司或其他物流公司上岛,送货每次往返200-300元不等(具体按成交人依据货物大小、重量、运输距离与物流公司协商为准)。

本压缩机成套设备基本情况:江苏LNG接收站配置的是瑞士布克哈德进口的往复式立式活塞压缩机,主要用于回收接收站产生的BOG气体,控制LNG储罐气相空间压力。每台压缩机有两级气缸,每级气缸入口和出口设置有缓冲罐,并配置了独立的润滑油系统,3台压缩机共用一套冷却水系统,用于压缩机系统的换热。江苏LNG接收站压缩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见公告附件3。

表1 江苏LNG接收站压缩机工艺参数

型号

      2DL250B–2A_1

能力

4117m3/h

入口压力(最小/最大):

1.5/29kPag

操作压力:  

入口18KPag/出口0.7MPag

入口温度(最小/最大): 

-162/+30℃

出口温度(最小/最大): 

-35/+153℃

电机安装负荷:

670kW(6.0KV,50Hz,3相)

设计条件参数

-

吸气压力:

  350kPag

吸气温度:

-170/+60℃

排气压力:

1790kPag

排气温度:

-170/+180℃

 

2.2 招标范围:本批物资为公司2024年接收站压缩机维修备件和耗材框架采购,共90项,期限2年,定商定价。具体规格等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本项目总费用估算金额不超过760万元。

特别提醒:(1)具体采购执行量以实际生产需求发生为准,招标人无法作出任何保底下单量的承诺,投标人或中标人需自行承担最终框架协议执行下单量不确定的风险和责任。(2)招标人可提供现场配件的测绘有关条件(旧件及成套设备);(3)中标人需自行到现场测绘备件加工尺寸,并对所供产品质量负责;(4)中标人应提供配件产品时应随产品附配件材质报告、装配图、低温配件处理工艺说明、出厂合格证明等材料。

2.3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约定的履行开始时间之日起两年。

2.4 交货期: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00日历天。

2.5 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阳光岛江苏LNG接收站仓库。

2.6 招标控制价:有,各分项控制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含货物及相关配件、辅件的价格、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以及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2.7 报价方式:降点率,即物料清单中的90项,必须执行同一个降点率,如果出现了不同的降点率,投标将被否决。降点率X%≥0%、且X小数点后最多有1位有效数字(举例,0%、0.3%、5%、9.6%、13.5%均有效,0.45%、7.75%、12.88%均无效,无效报价将被否决。

2.8 质量要求:货物符合供货范围内规格型号的要求,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公司《进口设备高低压泵、BOG压缩机国产化配件相关要求》(见公告附件2)中对材质、结构尺寸、加工工艺和机械性能等要求。

卖方应从生产商或指定生产商采购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标准的货物,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证明等出厂文件,进口产品需提供海关清关证明或原产地证明等,卖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及配套设备均为原厂全新、未经使用且所有配件生产日期不超过采购合同签订日期前两年内。每批次交货物资清单中需详细写明每项物资的生产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2.9 质量保证期:至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

2.10 付款方式:季度结算,具体约定如下:即每季度结算一次,支付订单总额的97%货款,留3%质保金,质保期至最后一批货物《物资验收单》签发之日起12个月。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文本。

2.11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14个工作日内,须提交符合买方要求的100000元的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履约结束,履约保函应为由买方认可的中国境内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一份受益人为买方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必须为正本;或者在合同签订后,向买方账户转入10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结束后买方原额退还。

2.12 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没有提供或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取得液化天然气或其他同等工况低温介质类似压缩机配件的生产制造和销售业绩至少1项(必须提供盖章的业绩合同封面页、合同内容及备件清单页、签署页等扫描件,以及业主的验收书面签字盖章报告,否则将被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投标人应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备查)。

 注:验收报告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配件的类型及适用压缩机:(2)配件使用工况是否为低温介质,且适用温度不小于-100C~100C范围,适用压力范围不小于0.1~0.7MPa:(3)配件的使用情况,是否满足上述温度压力条件、产品质量等.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的所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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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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