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钦南区那思2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承包工程(土建工程(标段六))块石、片石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WZGK534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钦州钦南区那思2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承包工程(土建工程(标段六))块石、片石物资招标采购,招标人为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西钦州钦南区那思2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承包工程(土建工程(标段六))预估需求块石21769.3m3、片石9329.7m3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2.4交货期:按用户单位实际要求送货。
2.5交货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那彭镇施工现场。
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营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可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3.2投标人须为招标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生产商声明》或《经销商声明》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3.3付款条件承诺: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定垫付资金的能力,在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能抵扣进项税额且与验收合格货物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在12个月内分次结清。(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自行承诺并盖单位公章,无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该承诺将写入合同,并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3.4投标人须承诺:我方供应的块石、片石质量符合技术规格书中的技术要求,材料进场后,如发现我公司提供的块石、片石质量不符合上述要求,我方及时将不合格材料清出场地,并且及时重新供应合格块石、片石。(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自行承诺并盖单位公章,无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须提供供货方案:方案内容要包括按期交货保证措施、配送方案等。(不提供供货方案否决投标)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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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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