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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北苑路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电力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北苑路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电力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北苑路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北京市北苑家园秋实街东侧停车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2.1 高压部分(未完成设计,需总承包负责):

实施单位要完成6台800kVA箱式变压器在所属国网电力公司的报装;完成电力设计,电力设计方案通过所属国网电力公司的审批;完成电力施工,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调试、通电及验收等全部工作,箱变外观符合中石油新形象标准;完成高压线缆从国网电力公司指定的接入点至变压器端的铺设、连接、挖掘等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甲供设备清单)

2.2.2 充电车位建设(甲方已完成施工图设计):

本项目占用规划车位112个,小车占用车位90个,大车占用车位21个,箱变占用车位1个,设置小车充电车位90个,大车充电车位7个,800KVA箱变6台,480KV电堆6座,600KW电堆3座,360KW电堆3座。具体如下:

① 2台800KWA箱变带2组600KW电堆,(1拖11,1个单枪超充桩,5个双枪快充桩)+2座360KW电堆(1拖6,3个双枪快充桩),34个快充车位;

② 1台800KWA箱变带1座600KW电堆(1拖9,1个单枪超充桩,4个双枪快充桩)+1座360电堆(1拖6,3个双枪快充桩),15个快充车位;

③ 3台800KWA箱变带6座480KW电堆(1拖8,4个双枪快充桩),48个快充车位。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甲供设备清单)

2.3计划工期

中标人收到甲方委托,自电力报装资料提交之日起60个日历日。

注:招标人有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根据现场施工空间和施工进展进行调整。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具体发包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投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安装、施工售后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6 设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和深度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并通过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图设计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

 注:超出图纸、清单的服务、施工、物资及设备内容未经招标人书面确认,一律不予计费。

具体技术标准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二级或三级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具有许可类别和等级一级或二级或三级或四级或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乙级或丙级资质;或具有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乙级或丙级资质。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1.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1.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1.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满足3.8.1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

3.13其他要求:

3.13.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3.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

3.14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15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书面承诺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7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以外企业应取得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须提供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s://zjw.beijing.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承诺中标10日内取得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未按照承诺取得备案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并保留对投标人进行投标诚信举报的权利)。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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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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