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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三相分离器检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三相分离器检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A607-FW628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三相分离器检维修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针对第九采油厂油区范围内三相分离器设备出现的浮球阀故障、内腐蚀穿孔、填料分散、处理效果下降等问题,拟开展2025年检维修服务,全年计划检维修20具。

2.2招标范围:

针对第九采油厂油区范围内三相分离器设备出现的浮球阀故障、内腐蚀穿孔、填料分散、处理效果下降等问题,拟开展2025年检维修服务,全年计划检维修20具。具体工作内容以第九采油厂实际安排为准。

招标人提供场站及设备,中标人负责提供人员和现场设备维护;修理相关配件及现场设备保养维护管理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费用:年度估算金额300万元(不含税)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需 3 个中标人,工作量占比分配按照排名依次为40%、35%、25%。

2.3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定边县境内。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如遇长庆油田分公司政策调整,招标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3.3人员及设备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人员配置至少6人:其中现场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维修人员至少3人、质检员1人。

维修人员至少3人(其中:焊工1人(持有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证),电工1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高处作业人员1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准操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和http://cx.mem.gov.cn查询截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和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查询截图。

质检员:提供投标人质检人员任命文件或质检人员上岗证件扫描件。

招标评审时: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非退休人员,其中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7月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维修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上述要求的证件及查询截图。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HSE培训合格证》持证率必须达到100%且在有效期内。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HSE证不要求,有证人员可在人员计划表中注明持证情况,无证人员需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否则不得开工且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结果顺序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候选人。

(2)设备配置要求

至少配备皮卡车1辆、主要设备(电焊机、除锈喷砂机、超声波测厚仪、长管呼吸器、轴流风机、油气场所防爆接线箱、氧气乙炔瓶、空气压缩机、气体检测仪)1套,消防器材以及劳保用品。(自有车辆须提供购置发票、行驶证(含年检合格页)及车辆照片,租赁车辆提供购置发票、行驶证(含年检合格页)及车辆照片、租赁合同;设备提供台账、照片、发票,设备要求为投标人自有)

序号

设备名称

备注

1

电焊机

★必备

2

除锈喷砂机

★必备

3

超声波测厚仪

★必备

4

长管呼吸器

★必备

5

轴流风机

★必备

6

油气场所防爆接线箱

★必备

7

氧气乙炔瓶

★必备

8

空气压缩机

★必备

9

气体检测仪

★必备

(3)厂房配置要求

开展服务时在合同签订单位周边设立常驻服务点,并建有常用料储备仓库。(已有厂房提供相应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及厂房照片,暂无提供承诺书)

招标人将在中标后在开展服务前,核查中标单位技术服务人员持证、车辆、相关设备等资源配置准备情况,如未能达到要求,或在今后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没有达到要求,则甲方有权提出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对中标人按照违约追责。按照评标办法,重新确定中标人。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一项三相分离器维修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结算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7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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