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低碳生产建设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ORG12130320250221-000-00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低碳生产建设工程(一期)包含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阿尔油田低碳生产建设工程和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宝力格油田低碳生产建设工程。 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阿尔油田低碳生产建设工程具体包括:水源热泵建设规模 1.4MW;风力发电机组建设规模4MW;单井光热设备40套,集中式光热1532m2,单套制热量20kW~35kW;配套电气仪表、通信、给排水及消防等施工。
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宝力格油田低碳生产建设工程具体包括:水源热泵建设规模为4.9MW;风力发电机组建设规模为6.7MW;新建单井光热设备23套,单套制热量20kW~35kW;配套电气仪表、通信、给排水及消防等施工。
2.2 服 务 期 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2.3 服 务 地 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阿尔、宝力格油田。
2.4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实缴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服务商(实缴资本,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为准,网址http://www.gsxt.gov.cn);
2.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合格有效的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和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风力发电和1项已完成的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监理的服务业绩;
4.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资质类别符合本项目要求,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2-21 20:00:00至2025-02-27 23:59:59 (北京时间)。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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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