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组泥浆池固化井场土壤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4-FW43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组泥浆池固化井场土壤检测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第二采气厂泥浆池固化井场开展土壤检测评估,并出具符合规范的监测报告及评估报告。
2.2招标范围:
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对第二采气厂泥浆池固化井场开展土壤检测评估,并出具符合规范的监测报告及评估报告。本项目预计金额104.4万元(不含税),共需1名服务商,暂估290座井场,单价限价3600元/井场,具体工作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第二采气厂陕西榆林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环境监测项目集中资格招标”入围服务商。
3.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附表需包含的土壤检测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完成检测后出具符合法律法规的监测报告。
证书附表中需将监测因子用红色下划线标注,未用红色标注或标注错误,均不予认可。投标人还需按照监测因子CMA证书索引表模板制作监测因子索引表。
3.3人员要求:至少配备7人及以上,均须为本企业的自有员工。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1人,评价或检测人员至少5人。
3.4设备要求:配备气相色谱仪(2台)、气相色谱质谱仪(2台),设备须为投标人自有。配备采样车辆(越野车或皮卡车)2辆。
3.5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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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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