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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燃煤清零示范项目(哈尔滨石化炼化66kV输变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燃煤清零示范项目(哈尔滨石化炼化66kV输变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编号:ZY25-SY26-GC010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哈尔滨石化分公司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本招标项目为哈尔滨石化公司燃煤清零示范项目(哈尔滨石化炼化66kV输变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2021年 10月 24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对石油石化行业如何做好 2030 年前碳达峰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工作方向,确定了工作目标,成为企业做好碳达峰工作的重要行动指南。

为适应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清洁替代、战略接替、绿色转型”的“三步走”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积极推进装置转型升级,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提高电气化率项目的实施,通过增加绿电,降低用电排放因子,实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达的节能降碳目标;同时,为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23 年1月发布的《中国石油碳达峰行动方案》中提出的重大工程和示范项目,利用“风电+谷电+储能”产生蒸汽,最终停运燃煤锅炉,实现燃煤清零。这也是履行社会责任,提升“本质环保”水平的具体体现。

燃煤清零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T -70025R001)基础设计已批复,投资计划已下达,批复文件石油股份炼化新材料2025100号。现计划进行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依据批复的基础设计文件范围和内容,哈尔滨石化公司燃煤清零示范项目哈石化炼化66kV变电站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系统仿真、工程管理、物资采购(包括设备监造,采购范围见附表3.3《乙购设备清单》)、施工、与在役管道、设备、电气、调度通信工作(各专业从碰头位置(包括碰头)到新建装置的所有工程项目)、现场拆除(包括界区内地上及地下隐蔽工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压力管道监督检验、仪表检验及标定、防雷接地检验、调试、培训,三查四定和开工前安全检查、单机试车、工程中间交接,配合联动试车及保运、工程交接、配合开工前报批报建工作和开工后各项专项验收工作,并网试运行、性能考核、配合竣工验收(包括国家环保验收、消防检测及竣工验收、第三方性能验收等)、质保期内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及其相关工作,完成资产的移交;承担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等全过程的工作及其相关工作(详细地质勘察、建筑材料检测、无损检测及桩基检测等第三方检测服务由业主自主委托)。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哈石化炼化66kV变电站新建工程位于哈尔滨市长江路和化工路交口东侧约1.2km哈石化公司院内,南侧距长江路约200m,进站道路从厂区内部道路接引,进站道路长度约13m。全站总布置按照变电站最终规模设计,66kV主变布置于全站的西北角。66kV配电楼布置在220kV主变(预留)与66kV主变场地中间,66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于二层,架空进线,电缆出线。35kV及6.3kV 开关柜双列布置于一层,6.3kV设备本期预留。35kV及6.3kV采用全绝缘管母进线,电缆出线。站内设置两条环形运输道路,变电站出口位于南侧。变电站大门直对主变压器运输通道,满足主变压器等的整体运输要求。(依据批复的项目基础设计完成的详细设计文件所列的全部内容,基础设计详见附件8)。

2.3.1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炼化66kV变电站,中炼线、东炼线“π”入炼化变66kV电缆线路工程,哈东220kV变电站侧保护改造工程,石化66kV变电站侧保护改造工程等内容。

2.3.2变电站建设规模

炼化66kV变电站采用半户内布置方案,主变在户外,66kV、35kV配电装置户内布置。

66kV主变压器:66kV本期2台63MVA,远期2×63+4×50MVA。

(1)66kV出线:本期、远期4回。分别为哈东变1回(东炼线)、中心变1回(中炼线)、原66kV石化变2回(石化甲线、石化乙线)。

(2)35kV出线:本期、远期4回。

(3)中性点接地方式 本期主变压器66kV侧中性点不接地,35kV侧中性点经小电阻接地.

(4)站用变系统:本期站用电源在35kV接地变小电阻成套装置中接地变引出。 380/220 伏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中性点直接接地。

(5)站用电接线:站用变容量根据本项目最终建设规模对站用负荷统计,630kVA可满足要求。 全站直流、交流、UPS(逆变)、通信等电源采用一体化设计、一体化配置、一体化 监控,其运行工况和信息数据能通过一体化监控单元展示并通过DL/T860标准数据格式接入自动化系统。一体化电源屏的交流部分电压为交流380/220伏,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由ATS开关实现自动切换。

(6)二次系统:包括变电站系统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电能计量系统、智能化管理系统、站内通信和其他电气二次等。

2.3.3中炼线、东炼线“π”入炼化变66kV电缆线路工程:

新建四回电力电缆分别为;

炼石甲乙线,此两条新建电缆线路连接石化变至炼化变路径亘长为2×0.75km。两条电缆线路同路径铺设,全线新建。

中炼线(炼化变电源线)起于中石线石化变出线第一个接头井至新建炼化变变电所,新建电缆路径亘长为0.85km,全线新建。

东炼线(炼化变电源线)起于原东石线厂区内电缆终端杆新建路径至新建炼化变变电所内,新建电缆路径亘长为0.25km,全线新建。

2.3.4哈东、中心220kV变电站、石化66kV变电站侧保护改造工程:

炼化66kV变电站为智能变电站,哈东220kV变电站、石化66kV变电站、中心220kV变电站均为常规变电站,两侧保护应满足一侧为常规站,一侧为智能站的形式。本期对哈东220kV变电站~石化66kV变电站现有线路保护进行更换,石化66kV变电站~中心220kV变电站现有保护进行软件升级。炼化66kV变电站~哈东220kV变电站的66kV线路,哈东220kV变电站侧已采购北京四方型号为CSC-167A的装置,本期炼化侧应与哈东侧保持一致。炼化66kV变电站~中心220kV变电站的66kV线路,中心220kV变电站侧为许继电气型号为WXH-817A/P的装置,本期炼化侧应与中心侧保持一致。

2.4 工期

计划工期为2026年2月20日至2026年10月31日,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立即组织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完成立即进入现场施工。

中间交接(完成单机试车):2026年6月30日;

正式运行:2026年8月31日。

2.5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建设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哈尔滨石化公司院内。

2.6 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总招标控制价为7598.53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等级与投标人库内载明的资质、等级与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质、等级一致,且资质状态为“正常”。(以开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承诺其设计分包商资质符合3.2.2要求。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专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丙级资质。

3.2.3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满足3.2.2设计单位投标人资格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满足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当满足本项目的相应企业资质要求,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提供2024年度(2024年度未经审计,可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为准)至少具有1项5000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和中间交接证书(工程交接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1.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提供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电气、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提供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6.3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建筑施工企业牵头项目经理需满足3.6.1的要求,联合体设计单位牵头需满足3.6.2的要求。

3.7设计经理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电气、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1.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须提供简历及能体现设计负责人或设计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设计经理任命文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7.2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7.3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负责人应满足3.7.1要求。

3.8施工经理要求

3.8.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1.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简历及能体现施工负责人或施工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项目经理任命文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8.2 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分包3.8.1的要求。

3.8.3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施工经理需满足3.8.1的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须投标人承诺)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经理、施工经理、质量经理、安全经理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截至开标前六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3.10.1.2除安全经理外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投标人承诺)。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经理、设计经理、质量经理、安全经理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截至开标前六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投标人承诺)。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除安全管理负责人外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3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投标人承诺)。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允许联合体投标。

3.12.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2.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即: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3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减少管理层级(即:工程总承包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等分层级,要有相应管理团队)。

3.12.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2.5联合体成员均应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等级与投标人库内载明的资质、等级与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质、等级一致,且资质状态为“正常”。(以开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

3.13.1 项目经理、技术经理、设计经理、质量经理、安全经理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兼职。(须投标人承诺)。

3.13.2人员资质要求:

技术经理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经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经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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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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