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三次)
项目名称:大安1井区五峰组-龙马溪组页岩气立体开发先导试验地面工程施工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ZY24-SH10-GC886CC/ZB-CJSYB-2024-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1井区五峰组-龙马溪组页岩气立体开发先导试验地面工程施工项目(三次)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油气产能建设事业部,建设资金来自 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新建大安1H21平台1座,共8口井,主要负责平台地面建设工艺安装、试压、土建、总图建筑、标准化场站、平台及道路维修维护等施工,配合供电、仪表、防腐、消防等甲供物资校验、安装、调试及投产配合等。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3 建设工期:实际开工、完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工通知为准,开工后20日内完成标准化平台建设。
2.4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大安区块大安1H21平台。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且达到施工图设计规定的质量要求。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新建大安1H21平台1座,共8口井,主要负责平台地面建设工艺安装、试压、土建、总图建筑、标准化场站、平台及道路维修维护等施工,配合供电、仪表、防腐、消防等甲供物资校验、安装、调试及投产配合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大安1井区五峰组-龙马溪组页岩气立体开发先导试验初设附图”。
2.7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标段。
☑否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扫描件或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1.2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和GA1级资质。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1.3 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1.4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油气田地面工程(平台、站场或管道施工)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②验收意见书等可以证明项目已完工的材料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合同相对人出具甲方单位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4.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6 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5 人员要求
应配置满足本工程施工所需的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应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成本核算员)、资料员等岗位,岗位人员互相不能兼职。
3.5.1 项目经理:①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油气田地面站场建设或管道施工担任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业绩;④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注: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有效的业绩合同(或该合同业主单位证明)、项目完工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且合同(或该合同业主单位证明)中项目经理姓名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一致,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2 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油气储运或地面建设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承诺技术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3 安全人员:
1)安全总监: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兼职。须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4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人员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6 其它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劳务部分允许分包,分包人资质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和备案。
3.6.2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准入,并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集团公司资质和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无需承诺)。
3.6.3 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6.4 投标人须承诺:项目开工前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金额为合同标的金额的3%,缴纳后才能正式进场施工,并接受招标人对全过程的工程监督。
3.6.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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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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