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2024年鄂尔多斯盆地西缘羊虎沟组煤岩样品测试分析招标公告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鄂尔多斯盆地西缘羊虎沟组煤岩样品测试分析》依托于长庆油田公司勘探事业部项目《鄂尔多斯盆地西缘羊虎沟组煤系地层勘探潜力分析及有利目标优选》。盆地西缘沉积巨厚的煤系地层,北至乌达、南至固原,分布广泛,是下一步煤岩气风险勘探的全新领域,急需开展羊虎沟组煤系地层勘探潜力分析,指导勘探部署工作。该区勘探程度低,煤岩探井煤岩取心少,为综合研究西缘羊虎沟组煤岩特征,需开展一系列分析测试,项目金额30.0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开展羊虎沟组煤岩样品分析,研究煤岩工业组分、孔渗等参数,评价盆地西缘羊虎沟组煤岩储层品质,为下一步目标优选提供支撑。具体服务内容为:①甲烷等温吸附实验;②天然气组分分析;③碳、氢同位素分析;④煤样含水饱和度系列测试;⑤煤岩工业分析;⑥煤岩全硫测试;⑦煤岩核磁共振分析;⑧煤岩低温氮气吸附等,共计27项分析测试项目。下表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序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
预计 数量 |
1 |
保压含气量 |
块 |
0.65 |
6 |
2 |
自然解吸含气量 |
|||
3 |
等温吸附 |
块 |
0.5 |
9 |
4 |
煤岩气气体组分 |
块 |
0.06 |
12 |
5 |
煤岩显微组分 |
块 |
0.06 |
12 |
6 |
镜质体反射率 |
块 |
0.06 |
12 |
7 |
岩石热解 |
块 |
0.02 |
12 |
8 |
总有机碳含量(TOC) |
块 |
0.02 |
12 |
9 |
有机质碳同位素 |
块 |
0.06 |
12 |
10 |
煤岩气碳同位素测定 |
块 |
0.06 |
12 |
11 |
煤岩气氢同位素测定 |
块 |
0.09 |
12 |
12 |
高压压汞 |
块 |
0.12 |
12 |
13 |
CO2吸附 |
块 |
0.12 |
10 |
14 |
氮气吸附 |
块 |
0.12 |
10 |
15 |
微米CT |
块 |
0.95 |
7 |
16 |
核磁共振 |
块 |
0.1 |
9 |
17 |
低温干馏 |
块 |
0.04 |
30 |
18 |
煤岩工业分析 |
块 |
0.02 |
12 |
19 |
薄片鉴定 |
片 |
0.032 |
10 |
20 |
扫描电镜 |
块 |
0.08 |
7 |
21 |
密度测试 |
块 |
0.02 |
12 |
22 |
物性 |
块 |
0.07 |
12 |
23 |
含水饱和度 |
块 |
0.02 |
5 |
24 |
煤体结构分析 |
块 |
0.02 |
12 |
25 |
主微量元素分析 |
块 |
0.12 |
6 |
26 |
覆压孔渗 |
块 |
0.064 |
9 |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中标人室内实验室。
2.5服务标准:(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井号和层段进行样品采集工作,采集样品后按照相关分析标准及时安排样品分析,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工作量和研究内容,并根据甲方提供的报告格式及参数要求出具样品分析报告;(2)在合同验收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负责进行所有样品分析报告的入库归档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投入人员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同等)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煤层气相关检验检测的工作经历。
3.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煤层气相关检验检测的项目业绩。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4.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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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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