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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哈得2024-2026年度安全评价

塔里木油田哈得2024-2026年度安全评价招标公告

ZY24-XJS58-FK031-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设项目QHSE“三同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范围内需要开展安全评价的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编制报告,完成评审、审查等全部工作。

2.2招标范围:同上。

2.3服务/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工作以项目实施单位在服务期限内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4施工/服务地点: 塔里木油田公司矿权范围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以及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上述资质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评价人员中,具有安全评价师人员,并在注册有效期内。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注册安全评价师证件扫描件。

3.3设备(装备)要求:/。

3.4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以及陆上油气管道运输相关安全评价业绩。业绩提供依据:提供项目评价委托书(或合同)(年度框架合同中的单项工程项目:单项审查意见的即算一项)。 

3.5 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5.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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