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东河2025-2026年东河6井注液态二氧化碳服务框架协议(二次)
招标编号:ZY24-XJT18-FK21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东河6石炭系油藏属于低渗、水敏储层,天然能量开发采出程度低,2017年以来开展了注氮气和二氧化碳等非烃类气试验,取得增油及埋碳的双重收益。
2.2 招标范围:
2025年在东河塘油田东河6区块开展二氧化碳注入工作,二氧化碳注入总量预计0.3万吨。中标人提供充足液态CO2满足持续注入要求并负责运输,施工方案编制,CO2现场注入施工并配合完成地质设计要求的试注资料录取等工作。
2.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新疆塔里木新疆阿克苏地区境内,东河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液态二氧化碳。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要求:
二氧化碳注入设备:满足最高压力不低于45MPa。
提供资料形式:(1)提供设备清单(2)提供设备照片及设备铭牌照片。(3)提供自有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设备的租赁证明。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自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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