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化公司2025年污染源在线比对监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21-FW755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石化公司2025年污染源在线比对监测服务项目已由长庆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石化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服务项目对长庆石化现有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按照环保规范开展环保废水、废气、VOCs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检测比对工作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规范要求,检测和比对报告必须格式内容满足规范要求。现场取样完成后,10日内提供比对检测报告,如有异常情况,其报告按时提交
2.2招标范围: 对公司正在运行的污染源在线设备开展数据比对工作,比对工作包含污水在线设备数据比对,废气在线设备数据比对和VOCs在线设备比对工作,在线设备出现异常状况时,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分公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1年(2024年1 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污染源在线比对服务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及发票扫描件并附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扫描件,满足在线监测比对全部因子内容。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石化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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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