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银浪燃煤锅炉房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4FWGK579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油田公司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银浪燃煤锅炉房,建于2007年,现有4台80吨热水锅炉,烟气处理采用陶瓷多管旋风式干式除尘和湿式碱法脱硫工艺,属于落后淘汰工艺,近2年在线检测数据表明,SO2、NOx和颗粒物排放不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同时按照黑龙江省及大庆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步的《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的函》等文件,要求65蒸吨以上锅炉应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工程立项已经批复,资金已经落实,为进一步靠实改造设计方案,我单位拟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开展大庆油田银浪燃煤锅炉房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主要设计内容包括锅炉改造、脱硝系统、除尘系统、脱硫系统以及公用配套系统的技术指标、空间布置、主要改造工程量、及效益分析等相关内容,满足大庆油田公司要求设计深度。
2.2 招标范围:主要设计内容包括锅炉改造、脱硝系统、除尘系统、脱硫系统以及公用配套系统的技术指标、空间布置、主要改造工程量、及效益分析等相关内容,满足大庆油田公司要求设计深度。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银浪燃煤锅炉房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79.07万元(不含税)
2.6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3.4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无近三年内的不良记录;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6投标人须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应符合(或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备注: 评标时需核查投标人是否已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核查网址: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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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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