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2025-2026年度机动车辆保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A618-FW203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2025-2026年度机动车辆保险项目(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现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2025-2026年度机动车辆保险项目(二次)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宁夏销售目前管理使用的车辆数为130台,目前要为130台车辆购买交强险及商业险,特种车单独增加投保道路危货承运人责任保险。最高限价49万元/年(含增值税,包含营改增税费,不包含车船税),其中交强险报价(含营改增税费)不高于14万元,商业险报价(含营改增税费)不高于32万元,道路危货承运人责任险报价(含营改增税费)不高于3万元。代收车船税6万。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标段需要1名服务商。
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3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3.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并提供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保监会、银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括机动车辆保险业务;
3.2.2投标人可以是省级分公司,也可以是经省级分公司授权的地市级支公司。招标人只接受每家保险公司的唯一授权同一家保险公司与本保险公司的地方分公司或同一家保险公司的2个以上地方分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3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总公司必须是取得中国石油2024-2026年度商业财产保险公司准入资质的财险公司,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5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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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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