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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二氧化碳注入服务

招标编号:第2024120204FS0421号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兴隆台采油厂) 液态二氧化碳注入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根据油田公司CCUS项目要求,下步在兴隆台采油厂所管辖内的油气水井,实施二氧化碳驱和二氧化碳吞吐,既能提高驱替效率,可有效提高油藏采收率,又有助于油田公司降碳减排。由于液态二氧化碳为零下20°,需采用专门注入液态二氧化碳的设备及现场注入专业人员进行服务。项目名称为液体二氧化碳注入服务,该项目成本计划已下达,计划金额150万元(不含税),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2025年计划在兴隆台采油厂油气水井开展液态二氧化碳注入,提供液态二氧化碳专用注入设备(注入泵、注入泵出口至井口的注入管线)和现场注入服务,计划注入2.5万吨,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标段(标包)划分: 无。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实施地点:辽宁盘锦。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6.1技术要求

本服务项目严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工程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颁发的质量检查规范和标准要求。

1.1执行技术标准

执行的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标准:

《石油天然气开发注二氧化碳安全规范》(SY/T 6565-2018)

《液态二氧化碳吞吐推荐作法》(SY/T 6487-2018)

《石油天然气工业 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 6276-2014)

《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SY/T 6277-2017)

《硫化氢环境井下作业场所作业安全规范》(SY/T 6610-2017)

其它井控未尽事宜,执行中油辽字[2023]109 号《辽河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要求,注意防喷防火防污染等,确保安全施工。

1.2投标方提供的施工技术方案、设备及服务符合招标方要求,满足项目实施要求,保证各项工序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能实现安全环保施工。

1.3投标人完工后7天内提交施工数据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提供的施工作业资料应当齐全、准确、清晰、规范、整洁。

2设备要求

2.1需要提供低温液态二氧化碳专用注入设备不少于5套,单套注入设备的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30MPa(含30MPa),最小排量在0.5m3/h(含0.5m3/h),可实现变频排量调整;提供压力、瞬时流量等分点数据的连续记录。

2.2设备外形尺寸等需满足场地安装要求,设备设施运行噪声符合行业规范,提供现场注入泵及注入管线等设备,必须有相关检测合格证,试压报告等材料,现场设备需要的吊车由投标方提供。

2.3要求按照各井的注入方案,注入泵的排量能够满足不同配注量 15 方/天-100 方/天,且 24h 连续注入

2.4设备及设施要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整套运行设备满足安全、质量、环保要求。

3施工要求

3.1施工队伍必须具备二氧化碳注入服务的能力,具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应急措施、应急设施,能满足现场的安全环保要求。

3.2施工队伍负责提供施工注入设备和设施搬迁运输、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注入施工服务的全部车辆保障等现场操作。

3.3施工队伍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清楚现场存在的风险,能熟练操作现场配备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

3.4施工过程严禁违章操作,必须遵守辽河油田公司、兴隆台采油厂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及要求。

3.5现场注入泵的压力要能够满足现场注入压力要求;

3.6注入流程需加装符合二氧化碳注入要求的高压流量计,以确保控制注入速度

    3.7 施工人员及提供注入设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人员要求

至少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员、1 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电工、不少于8名技术操作人员,施工过程执行24小时三班倒,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实际履行时如更换,更换人员需满足人员要求,且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供更换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由甲方项目负责人核查无误并留存纸质证明后方可入场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①(承包(服务)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②事业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信息公示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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