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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燃料乙醇热电装置及其他装置机泵等设备维护保全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JLSH-2024-FW-0203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林燃料乙醇热电装置及其他装置机泵等设备维护保全(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吉林燃料乙醇热电装置及其他装置机泵等设备维护保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2. 1.1为确保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乙醇联合车间所有泵类及部分其他转机保全;储运联合车间液体单元、仓储单元、运输单元的生产装置及辅助生产系统保全;水处理车间的生产装置及辅助生产系统保全、热电联合车间热机单元、燃料单元、化学单元、电气单元等维护保全(详见各车间保全范围)。现对以上保全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1.2服务内容:本项目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乙醇联合车间所有泵类及部分其他转机保全;储运联合车间液体单元、仓储单元、运输单元的生产装置及辅助生产系统保全;水处理车间的生产装置及辅助生产系统保全、热电联合车间热机单元、燃料单元、化学单元、电气单元等维护保全(详见各车间保全范围)

2.1.3服务标准:符合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符合各项规范标准及政府部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通过验收。

2.1.4服务期限: 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1.5项目单位: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2.1.6技术要求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见相关设计文件,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以“技术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明确。

2.2、招标范围

2.2.1、为确保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乙醇联合车间所有泵类及部分其他转机保全;储运联合车间液体单元、仓储单元、运输单元的生产装置及辅助生产系统保全;水处理车间的生产装置及辅助生产系统保全、热电联合车间热机单元、燃料单元、化学单元、电气单元等维护保全招标(详见各车间保全范围)。

注:①中标单位负责配合起重机、电气仪表保全作业的脚手架(6米*3米高8米以内)搭拆。②中标单位应按要求每日在公司设备管理平台填写保全检修记录。

3、合同:以最后签订合同为准。

4、报价:见报价要求

5、报价方式: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5,780,000.00元,大写伍佰柒拾捌万元整(含13%增值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废标。

其中:

乙醇联合车间部分装置、储运联合车间部分装置、水处理车间及厂前办公楼等最高投标限价为:331.5万元

热电联合车间设备维护保全最高投标限价为246.5万元

(详见报价单)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6、结算办法:根据中标价格按月平均保全费进行结算,涉及保全人员出勤、保全质量、保全进度等各种因素的考核扣罚、装置停车大检修等情况不需要保全、在甲方现场临时用电时,经甲方确认,在当月结算时扣减相应保全费。

7.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

8.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材料供应:

(1)乙方在设备维护保全中使用的设备配件由甲方提供。乙方配合生产装置及时申报配件计划,做好配件储备工作。

(2)乙方在设备维护保全中所用的主材由甲方提供。乙方配合甲方每月按时编制材料计划,做好材料储备工作。

(3)乙方在设备维护保全中所用的机具及消耗材料,由乙方提供。

(4)无论招标人直接供货到现场的设备、材料,还是由投标人从仓库自提货的设备、材料,包括投标人自行负责供货范围内的材料,均由投标人承担在工程现场的仓储、保管责任,运输、仓储、保管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

3.1.3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近3年以来至少有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的年度机电设备类(含机械设备、管线、电气仪表等)维护保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发票等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资质、业绩、发票等不真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4.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结合服务项目实际需求填写)

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备承揽招标项目能力的书面材料。

(1)提供具有针对本工程内容编制的维保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2)提供详细的维保人员安排计划。

(3)须配备满足项目需要的常驻招标人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4)投标文件中应按招标人要求配备相应工种和数量的保全人员并符保全人员名单表,特殊工种(钳工、焊工、起重工、电工)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扫描件,此人员名单原则上须与实际参与现场保全的人员名单一致,乙方如若更换保全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且更换人员资质等级及工作经历不低于被更换人,保全人员更换比例一般不应超过该保全站总人数的 30 %。(人员数量及工种要求详见各车间保全人员要求)。

保全人员名单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工种

           
           

......

         

3.6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2、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3、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4、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为保证服务的及时性,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七天内在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周边设立固定的施工暂设,设立常设项目管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足够的固定技术、管理人员、技工人员,配备常用施工工机具,储备一定数量常用材料,保证做到随叫随到随时可以施工,听从招标人调遣;投标人设置的组织机构、施工队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技术员、安全员等)应能满足中标项目施工需要。

投标人须就上述要求进行承诺,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若投标人不提供此承诺函,其投标将被否决;若中标人不履行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

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8.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技术要求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见相关设计文件,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以“技术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明确。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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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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