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风城油田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在线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JK58-FK035-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风城油田作业区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在线监测服务,对重32循环流化床试验站燃煤锅炉烟气监测系统1台、重18井区50号站燃气锅炉烟气监测系统2台、宇澄热力1号站燃煤锅炉烟气监测系统1台、宇澄热力2号站燃煤锅炉烟气监测系统1台、宇澄热力3号站燃煤锅炉烟气监测系统1台,合计6台监测系统及附属内部控制系统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中石油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开展在线监测及运维工作。6台系统全部采用购买数据方式,如有升级更新需要,由中标服务商负责设备升级更新、调试、验收等工作。保证系统稳定、持续正常运行并随时接受各级部门检查。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2025年风城油田作业区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在线监测服务,对重32循环流化床试验站燃煤锅炉烟气监测系统1台、重18井区50号站燃气锅炉烟气监测系统2台、宇澄热力1号站燃煤锅炉烟气监测系统1台、宇澄热力2号站燃煤锅炉烟气监测系统1台、宇澄热力3号站燃煤锅炉烟气监测系统1台,合计6台监测系统及附属内部控制系统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中石油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开展在线监测及运维工作。
2.3服务地点:风城油田作业区所辖区域。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重要提示: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和报价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具有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营服务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须提供至少一名运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从事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服务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提供至少2名持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的工作人员,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上述人员需提供2024年度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需具有至少一项烟气在线监测运维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合同主要章节(合同名称、主要工程量、标的金额、印章页),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有效票据等。
6、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9、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10、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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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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